闽侯县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侯民审〔2024〕12号)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5-30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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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会

  你会提交闽侯县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会注销登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注销登记。 

  闽侯县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会(业务主管单位:闽侯县政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1217279019936;法定代表人:赵觉荣;注册资金:人民币叁万元整;住所地: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2号),因停止开展活动给予注销,此文下发之日即为注销,不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开展任何活动,并收缴公章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闽侯县民政局 

   2024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