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侯民审〔2024〕17号)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6-12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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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青口星五星幼儿园发起人:

  你(单位)提交“闽侯县青口星五星幼儿园注销登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注销。 

  你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闽侯县教育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12167847172XF;法定代表人:江建榕;注册资金:人民币伍万元整;住所地:闽侯县青口镇博雅庄园18#一楼),因终止办学给予注销,此文下发之日即为注销,不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开展任何活动,并收缴公章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 

 

 

   闽侯县民政局 

   2024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