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提交“闽侯县志愿者联合会注销登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注销登记。
闽侯县志愿者联合会(业务主管单位:闽侯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121574724462L;法定代表人:陈昭羽;注册资金:人民币叁万元整;住所地: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2号县委文明办内),因停止开展活动给予注销,此文下发之日即为注销,不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开展任何活动,并收缴公章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闽侯县民政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