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金融同业公会:
你会提交“闽侯县金融同业公会注销登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注销登记。
闽侯县金融同业公会(业务主管单位:脱钩(原闽侯县发展改革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121574742169A;法定代表人:陈传太;注册资金:人民币肆万元整;住所地: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69海闽商大厦内),因停止开展活动给予注销,此文下发之日即为注销,不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开展任何活动,并收缴公章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闽侯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