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开办宠物门诊是否需要审批?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来源:00000034 发布时间: 2016-11-25 15:30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开办宠物门诊是需要审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取得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动物诊疗许可证。《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规定,从事动物疾病诊断、治疗和动物阉割等动物诊疗活动的,必须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

申领动物诊疗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有与动物诊疗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兽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诊疗助理工作两年以上,或者有兽医师以上职称,或者长期从事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并取得动物疫病防治员中级以上的职业资格;

() 有固定的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诊疗室和兽药房;

() 有保定、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及无害化处理等动物诊疗设施。

申领动物诊疗许可证应当向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由设区的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核发,并报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动物诊疗许可证每三年审核一次。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动物诊疗以及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