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学生集体户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3-11-2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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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公安厅印发《福建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闽公综(2021))275号文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简称“院校”下同),提交下列材料,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设立学生集体户:
(一)学历教育招生资格材料
(二)协管员《居民身份证》
学生几天后仅用于院校录取的学生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