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侯县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实施方案(代拟稿)》的政策解读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19-12-13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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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日前,我县印发了《闽侯县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实施方案(代拟稿)》(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的起草背景

非洲猪瘟疫情严峻的情势下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9〕4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闽政办〔2019〕4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政办〔2019〕129号)等各级文件要求,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生猪稳产保供实施方案。

二、《方案》的总体要求

切实做好我县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全力保障猪肉市场供应

加强猪肉等农产品储备。加强“菜篮子”基地建设,多渠道组织生猪及其产品货源,加强商业储备,保障猪肉市场日常供应。支持引导销售企业在生猪价格相对平稳的“窗口期”,进一步扩大储备规模,提升后期市场价格调控能力。

(二)加快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

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以“总量控制、自求平衡”为目标,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优化生猪产业布局,在保证生猪生产的高质量和生态环境保护条件下科学调整现有规模猪场的生产能力,引导猪场在环境承载能力允许情况下依法增养补栏。落实市政府下达的2019-2021年生猪生产养殖目标任务努力实现2019年-2021年全年出栏生猪数量分别达38万头、38万头和39.5万头的养殖目标。

(三)加快猪肉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支持建设现代冷鲜肉品冷链物流和配送体系。以猪肉销售区域全覆盖和冷链流通、冷鲜上市为目标,引导加快推进建立与本地区生产销售规模相适应、上下游衔接的猪肉冷链物流体系,做到屠宰厂(场)有预冷场所和冷库、乡镇有冷藏配送点、零售网点有冷柜,猪肉全程冷链运输,切实保证猪肉有序流通和质量安全。

(四)强化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进一步压紧压实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主体的防控责任,全面落实现行有效的各项防控措施,严防疫情发生。加强监测排查、餐厨剩余物监管、重点场生物安全隔离带建设、生猪及其产品运输车辆管理等环节监管,提高生物安全保护水平,严防散养户违规饲养、反弹回潮,疫情传入。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统筹解决生猪养殖用地问题。鼓励生猪养殖用地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少占耕地、林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和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地。落实养殖用地政策,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涉及改变林地用途的,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六)严格落实政府属地责任

明确责任分工。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落实乡镇政府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制定目标任务,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措施,统筹抓好工作部署、监督考核等工作。

(七)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稳定生猪生产和保障市场供应的合力。

(八)加强舆论引导

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采取的积极应对措施,引导养猪场尤其是大型养殖企业提振养殖信心,适时增养补栏,夯实生猪基础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