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18-06-05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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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综合整治】1、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竹岐乡小目溪流域共有生猪养殖户87户,猪舍面积6.1万m2,现已拆除73户,拆除面积3.9万m2;上街镇厚美村共有畜禽养殖场9000 m2,已拆除2000 m2;大湖乡六锦、坂头片区共有生猪养殖户154户,现已拆除152户,拆除面积17.1万m2,剩余2户面积约1000 m2还未拆除,预计年底前可全面拆除;青口镇青林村共有生猪养殖户13户,面积14131 m2,已全部拆除12户,拆除面积12561 m2,剩余1户1570 m2未拆除,预计本月底前可全面拆除。2、加强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闽侯县垃圾焚烧发电厂环评已批复,工可已报市发改局审批,征地报批手续正在办理,争取年底前开工建设;青口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原选址祥谦镇凤港村,因征地受阻重新选址,目前新选址污水处理厂已完成环评审批、场地初勘、三通一平等前期筹建工作,正进入设计阶段,预计年底前可以动工建设;大学城污水厂一、二期堵塞、破损管网的疏通修复工作正在逐步开展,预计年底可增加进水量5000吨/日,与大学城污水厂接驳的南屿片区临时管网已动工建设,污水提升泵站已在设计招投标,12月中旬可进场施工。

【环境监督】一是加强排污收费征收管理,不断规范排污费征收工作程序,强化排污申报现场核实,逐步拓展征收面。截止10月,纳入排污收费企业数量达到450余家,征收入库795万元,提前完成年度收费任务,并实现收费总额年年稳定增长。二是开展锅炉烟尘污染专项整治。对荆溪镇港头村胶合板生产企业以及辖区内铁路、高速路、国道、省道及县道两侧和工业园区内使用锅炉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责令烟尘超标排放企业限期整改,目前18家胶合板生产企业和2家洗涤企业均已完成烟气除尘设施改造,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三是加强监督性监测工作。组织开展341家废水排放企业、171家废气排放企业监督性监测,受理65家企业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委托,按时完成3个干流监测断面和11条支流(内河)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共获得环境监测数据7222个,为环境监督管理提供了客观准确依据。四是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开展全县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排查,逐步扩展监管范围,督促产生单位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及转移处置,建立健全台账、报批转移等内部管理制度。五是强化重金属日常监管。加强对县内6家重金属产生单位现场检查,对于超标排放的一律严肃调查处理,并责令颖明标准件、协源金属等4家重金属排放企业安装六价铬在线监控装置,并实现与市环保局监控平台联网。六是积极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加强环境应急工作基础建设,重新调整了应急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应急预案体系,并要求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28家企业编制了企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违法排污工作】以“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为重点,突出抓好重金属与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不断加大现场执法查处力度。年初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932人次,检查企业609家,对存在环境问题的72家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15家企业立案处罚,共处罚金52万元。一是加大环境信访查处力度。1-9月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和上级转办件850件,其中12369环保投诉232件、12345投诉511件,电话投诉78件,上级转办件29件,现已办结850件,办结率100%。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全县出动环境执法人员 132人次,张贴公告50余份,检查企业和各类娱乐场所103家,对存在噪声扰民问题的企业、娱乐场所责令停业或予以立案处罚。三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组织监察人员对我县辖区内11个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详细摸排,11个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中除青口镇溪兜水库上游(福清境内)存在一个生活污染源外,其他10家水库未发现污染源。四是积极开展“闽侯县2012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成立了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48家企业进行环境安全大检查,要求企业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并责令6家企业消除环境隐患,3家企业储备环境应急物资。

【减排工作】一是根据市政府下达的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内容和项目,制定了全县年度减排计划,对各项任务逐一分解,明确减排项目、完成时限以及责任部门和监督单位,构建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配合监察与效能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减排专项督查,督促项目业主或责任单位落实减排项目进度要求,对项目实施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全县通报,并在环保工作例会上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到“每月一督查、一例会、一通报”。目前,列入减排计划的25个项目,已经完成11项,正在按序时进度要求实施的7项,进展仍然比较滞后的7项,进度滞后的责任单位已经制定倒计时工作方案,将尽最大努力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环保宣传】一是利用重大环保纪念日活动等各种契机,大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在县城街心广场开展环保知识有奖问答、饮用水源保护等有关知识宣传,摆设展板、发放宣传海报、环保手册等共计2000多份。二是开展创模宣传。在全县开展创模宣传,制作了25面固定宣传栏及宣传标语,在闽侯电视台滚动播放创模有关知识,提高群众对福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知晓率,并在白沙镇闽兴社区开展环保模范城市现场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海报200份,宣传折页500份。三是开展市级、县级环境友好型社区和省级环境友好型学校创建工作。四是加强环境教育工作。组织中、小学校参加由国家环保部举办的环境小记者项目2012年新闻作品大赛,闽侯县实验小学,闽侯县第二中学积极参与投稿,共有7项作品获奖。

【窗口服务质量】一是对符合拉动内需的重点投资、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升服务质量,确保项目引得进、留得住、建得快。二是严格遵守闽侯县网上审批及效能监察等办事窗口有关制度,实行办事一次性告知制、一个窗口收件、一个窗口出件,最大限度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尽可能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围绕优质服务抓效能,对来访或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答疑解惑,全面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年初以来,共审批建设项目171项,办理企业环保竣工验收87家,批复试生产企业56家,审核项目建审109项,发放排污许可证155件,同意危险废物转移审批166件,得到前来办事人员的一致好评,更是未收到效能部门批转的任何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