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天内( 2020 年 11月 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22989787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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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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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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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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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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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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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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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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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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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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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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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谦镇峡南村马山尾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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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24.85㎡,房产2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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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和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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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于解放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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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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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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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 审核:
公告单位: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0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