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县经济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19-02-02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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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2019年1月1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式开始现场登记工作。为依法依规、科学有效地开展我县经济普查登记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普查结果反映客观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将经济普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全程跟进,及时掌握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权责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体系。县经普办、效能办、经济普查成员单位应于1月底前组成普查业务督查指导小组,强化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经济普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普查审核小组、录入小组确保经济普查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严格坚持依法普查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及省、市的实施意见,严格遵循新修订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确保普查的各环节、各方面都依法依纪依规进行。要严格保守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切实做到普查登记不重不漏、不虚不瞒、应统尽统、统必合规。

三、切实保障普查经费。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普查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普查经费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时足额兑现单位清查阶段劳动报酬和工作补贴,充分调动和提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工作积极性。

四、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工信、住建(房管)、交通、金融、商务、财政(国资)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和督促本行业、本系统企业支持配合开展普查工作,客观真实申报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按时高质量完成本系统本行业的普查任务。财政、教育、卫健、司法、民政等部门要指导和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和行业管理单位配合开展普查工作,如实填报普查信息,确保于1月31日前完成正式普查阶段一月份既定目标。

五、发挥一线干部作用。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执行省普查办关于建立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作为普查督查员挂钩包干的制度,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包村领导、包村工作队等基层一线干部的关键作用。要明确每位包村领导、包村工作队普查工作责任,挂钩普查对象,包干到底。县经普办、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大学生志愿者及其它普查员的组织指导和业务培训,有力有序推动普查登记各项工作,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六、广泛深入宣传动员。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在前期坚实的宣传工作基础上,再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普查宣传方式,特别要加强对普查对象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答疑释惑,消除普查对象思想顾虑,引导和鼓励普查对象积极配合普查,如实填报普查信息。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