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村植千树”绿化行动(2019-2021年)的实施意见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19-03-01 16:18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助推乡村振兴,推进新一轮农村绿化美化,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村植千树”绿化行动(2019-2021年)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19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开展“村植千树”绿化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为指导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原则,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开展“村植千树”绿化行动,充分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绿化美化村庄,着力推进新一轮农村绿化美化,进一步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

(二)主要目标。2019-2021年,每年安排63个村,每村新种植1000株树。通过三年的努力,到2021年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村庄绿化水平全面提升(具体分年度目标任务详见附件1)。

二、重点工作

(一)科学安排实施村和种植地块。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地实际,紧紧围绕“三年行动全覆盖”的要求,科学编制“村植千树”绿化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优先安排当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村、美丽乡村建设提升村或推进村,实现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根据每个行政村实际,在保护好现有乡村风貌的基础上,充分挖掘绿化潜力,重点选择以下地块见缝植绿:①房前屋后、庭院空地;②水边、路边、村边、山边等空地;③拆违地、边角地、废弃地、抛荒地、整治后腾出的空地等。

(二)合理选择树种苗木。按照“树种乡土化”要求,树种选择以经济林果树种、乡土树种为主,力求打造各具特色、一村一品、一一景的乡村绿化景观(树种推荐名录详见附件2)。按照“造林大苗化”要求,苗木应选用适应性强、生长健壮、冠形正常、根系发达、无检疫对象和机械损伤全冠苗。其中:大苗(土球苗),胸径≥8cm,应占种植总数10%以上;中苗(土球苗或袋装苗),胸径5~8cm,应占种植总数30%以上;小苗(土球苗或袋装苗),胸径3~5cm,约占种植总数60%。加权后苗木胸径5cm,无明显主干的地径5cm(不同规格列入不同占比)。

(三)精心组织实施种植。各乡镇(街道)要抢抓每年春季植树造林的黄金季节,迅速推进绿化行动,确保每年春季完成当年计划任务。按照“编方案、选树种、挖大穴、换基土、用袋苗、配营养、微地形、排树阵、治虫害、做精品、调机制”的总体要求,精心抓好组织实施工作。严把苗木和种植质量关对选定种植的苗木品种株形冠幅、高度、干径、土球大小、根系发育等元素要进行现场指导监督,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苗木。加强对挖穴、培土、密度和种植的技术指导,提高种植质量和种植成活率。

(四)切实加强后期管护。各乡镇(街道)要遵循“权随地走、树地同权、权责一致”原则,做好新种植树木的登记和确权工作,并加强建档管理,做到一村一档。要切实做好种植后续三年抚育养护工作,把好浇水、修剪、除草施肥、防虫防病和管理、看护等环节,做到建设与养护、管护并举、并重。建立乡规民约,要结合实际制定村庄树木管护制度,每村聘请1名专职“村庄绿化”护林人,村委会要完善管护合同,落实管护责任人,确保管护到位。鼓励采取党员(党小组)、群众、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认种认养和承包、领养等方式,加强后期管理与养护。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林业系统要将“村植千树”绿化行动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林业部门作为“村植千树”绿化行动牵头组织部门,县、乡林业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技术指导等工作,要科学合理安排林业干部职工在任务村进行技术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村植千树”绿化行动的责任主体做好每个行动村的规划、组织实施要加强对本地区“村植千树”绿化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村委会要负责发动群众、落实种植地块、组织种植、后期管护等工作。

(二)强化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县电视台、乡音社、遇见闽侯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植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乡镇(街道)要积极动员优秀乡贤认种认养,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充分调动当地村民参与绿化行动的积极性。

(三)强化经费保障。对开展“村植千树”绿化行动的行政村,省级造林绿化专项资金补助每村6万元,市级财政补助每村6万元,县级配套资金每村6万元,不足部分可由乡镇(街道)及村自行配套。为了确保种植质量,省、市、县三级补助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分阶段拨付,下达后,县财政拨付50%补助资金,余款按市财政局与市林业局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拨付。

(四)强化机制创新。因造林季节性强、时间紧权属复杂,群众协调困难等原因,可推行简易设计、简易预算、简易招标,依法通过议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乡镇(街道)行政村可依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统一购买苗木及肥料等物资,村集体组织雇佣人员种植,也可将苗木发放给村民自行种植,实现既减少绿化种植间接成本又确保种植质量。

(五)强化考核验收。“村植千树”绿化行动列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县、乡、村干部以及林业系统干部一线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表彰;对未完成任务或以次充好、以少报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追究。严格验收制度,每年10月份乡镇(街道)完成自查工作,11月10日前完成县级抽查12月底前完成市级抽查评价。

 

附件:1.全“村植千树”绿化行动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表(2019—2021年)

2.“村植千树”绿化行动树种推荐名录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2


附件1:

“村植千树”绿化行动分年度目标

任务分解表(2019—2021年)

                                       单位:个

乡镇(街道)

合计

年度

2019

2020

2021

闽侯县

189

63

63

63

廷坪乡

24

8

8

8

大湖乡

27

9

9

9

洋里乡

18

6

6

6

小箬乡

9

3

3

3

白沙镇

15

5

5

5

甘蔗街道

6

2

2

2

荆溪镇

9

3

3

3

鸿尾乡

18

6

6

6

竹岐乡

18

6

6

6

上街镇

9

3

3

3

南通镇

9

3

3

3

祥谦镇

9

3

3

3

尚干镇

3

1

1

1

青口镇

15

5

5

5

 


附件2:

“村植千树”绿化行动树种推荐名录

 

一、果树种

龙眼、荔枝、橄榄、杨梅、银杏(非嫁接)、柚子、芒果、柿树、桃树、杏树、枇杷、梨树、树葡萄、柑桔类等。

二、乡土树种

榕树、福建山樱花、香樟、桂花树、沉水樟、闽楠、浙江楠、火力楠、檫树、香椿、乌桕、花榈木、朴树、南方红豆杉、红豆树、建柏、杂交马褂木、黄连木、柳杉、水杉、油杉、枫香、罗汉松、竹柏、泡桐、冬青、女贞、广玉兰、山杜英、鸡冠刺桐、黄金宝树、红叶石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