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服务企业和重大项目协调机制的通知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19-03-18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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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青口、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中心(公司):

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服务企业和重大项目协调机制的通知》(榕政办201923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改善我县营商环境,按照“全覆盖、全周期、全过程”服务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分工

建立分级、分行业协调服务小组:

1.各乡镇(街道)成立企业和重大项目协调小组,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

2.县直有关部门成立企业和重大项目服务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每月一联系、每季一走访,深入企业和项目施工一线,面对面了解情况、宣传政策,做到主动服务、靠前服务。

3.分管副县长按照各自分管领域每月中旬进行协调。

二、规范工作流程

1.建立问题收集机制。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建立企业和项目稳定的联系服务,确定专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企业和项目困难问题的收集、协调服务,并在县政府网站显著位置予以信息公开。由县商务局负责收集并上报外资及内贸企业有关问题;由县工信局负责收集并上报其他企业有关问题;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收集并上报日常服务工作中企业提出的需协调的问题。

2.建立问题协调机制。按照《深化“抓项目促发展”,开展强产业朴链条项目年行动方案》的要求,严格落实县主要领导每月一次、分管和包乡镇领导每月中旬、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每月上旬的定期协调和“一企一议”工作机制

3.建立问题上报机制。经各乡镇(街道)协调尚不能解决的问题或需县里协调解决的问题,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送县直牵头部门协调,如确需上报县分管领导协调的问题由牵头部门按规定上报县政府。

4.建立问题反馈落实机制。问题的反馈、跟踪、落实列入各乡镇(街道)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做到问题没解决服务不停止,每月跟踪落实情况,并向企业和项目单位通报。

三、具体工作要求

1.完善服务平台。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建立企业服务平台,重大项目依托“市抓项目促发展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畅通困难问题反映渠道,同时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建立服务企业和项目的微信公众窗口,确保企业和项目问题实现及时反映、随时受理、跟踪到底,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2.加大效能督查力度。由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对各乡镇(街道)服务企业和项目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对工作不到位、未及时协调或报送企业困难问题的行为,予以督查和督促整改。同时,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过程监督。

3.纳入“抓项目促发展”项目年考评。各乡镇(街道)每月应将主要领导协调解决企业和项目问题的会议方案和会议纪要抄送县发改局。由县发改局牵头,根据各乡镇(街道)服务企业和项目问题协调解决情况每月开展考核工作,该项考核纳入深化“抓项目促发展”,开展强产业补链条项目年行动考评。对积极报送问题并被市里采纳和协调解决的,在考评过程中予以加分。对报送情况不符合事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单位将严肃处理、予以通报,并在考评中扣分。

4.晾晒成绩单。县发改局按月对各乡镇(街道)协调问题情况、解决问题情况、问题上报情况进行考核。县委宣传部加强舆论引导,组织在省市主流媒体刊登相关专题报道,并在乡音社、县电视台、县委县政府办公楼电子屏幕以及抓促专项行动月度简报等载体上“晒”出成绩单或是创新举措和好的工作方法。通过每月晾晒机制,鼓浓我县各单位部门服务企业和项目的比学赶超氛围,持续提振干部精气神,全力创新和普及惠企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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