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广场舞健身活动噪音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3-11-30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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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闽侯县广场舞健身活动噪音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执行。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28        

 

(此件主动公开)

闽侯县广场舞健身活动噪音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切实解决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场舞健身活动噪声扰民问题,给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舒适、文明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现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县开展广场舞健身活动噪声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此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提高公民身体素质和道德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根本,以引导、规范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各负其责、分类解决”和“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基层为主、群众满意”的原则,集中开展广场舞健身活动规范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和干扰群众正常生活的广场舞噪声污染、擅自改变公共区域用途等违法行为,逐步建立由政府主导、部门监管、群众自愿参与的长效机制,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广场舞设备、音量等方面的规定,文明参与广场舞活动。

二、整治重点

(一)占用城市街道、广场、公园、小区等户外公共场地,使用音响器材开展的广场舞等健身娱乐活动;

)对于重复投诉、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场舞噪声污染问题将挂牌督办。

、工作措施

(一)严格规范管理,制定长效机制。规范各场所健身队伍,形成政府主导、基层组织实施的常态化管理。各乡镇(街道)和社区要加强各个团体的思想疏导、宣传工作,防止在整治过程中激化矛盾。

(二)明确规范时间,确定跳舞地点。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市政园林管护中心牵头制定广场舞时间,区分冬季和夏季广场舞时间,协同各乡镇(街道)根据情况制定广场舞区域,规范噪声污染分贝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安装监测设备。

(三)广泛宣传发动,加强宣传教育。宣传部门及时宣传政府出台公告,利用电视、新闻媒体、LED显示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切实解决广场舞噪音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影响的突出矛盾问题。

(四)强化联合执法,确保整治实效。生态环境公安、住建、市场、文旅、园林管护、属地乡镇(街道)等单位要加强配合,形成政府主导“一盘棋”的格局,明确各自职能职责,坚定整治决心,确保整治实效。

、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即日起-121日)。发放倡议书、公告信,通过报纸、广播、论坛、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大力宣传相关法律规定,并有针对性地深入居民区、商业网点、歌舞娱乐场所以及学校、医院周边开展宣传教育,争取群众理解支持,自觉降低、减少噪声污染。各镇(街道)负责,组织社区干部、网格员对所辖区域内广场舞健身噪声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掌握其组织者、参与人数、活动时间等情况,并登记、造册、建档。

形成合力、集中整治(121日-25日)。公安局牵头,会同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市政园林管护中心、文体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属地乡镇(街道)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广场、公园、街道、居民小区等露天公共场所组织广场舞活动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进行整治。

建章立制、常态长效1225-31日)。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成效与不足,建立常态化联合巡查工作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果,防止环境噪声污染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