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闽侯县徐家村-溪下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关于闽侯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闽侯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闽侯县大湖乡雪峰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公众、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的意见。现将方案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一、用地位置:闽侯县大湖乡
二、用地面积:17.4355公顷
三、用地范围:片区东至规划雪峰度假酒店东边界、西至规划山地酒店西边界、南至规划山地酒店南边界、北至雪峰寺。涉及大湖乡的大池村、雪峰村、兰田村等。
四、公示期限
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22日
五、反馈方式
联系地址: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C栋)
联系电话:0591-22982504
附件: 《闽侯县大湖乡雪峰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