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闽侯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侯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十三五”期间,闽侯县认真组织实施《闽侯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福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以满足人民群众健身和健康需求为目标,以建设健康闽侯、特色体育强县为主线,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核心,全方位推进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超越,为打造新时代幸福闽侯,全面加快建设“科教名城、产业强城、宜居新城”作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民健身氛围更为浓厚,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打造具有闽侯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举步可就的场地设施,发展充满活力的健身组织,组织丰富多彩的赛事活动,普及科学有效的健身指导,推动多元多维的融合发展。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超过52%,城乡居民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3%,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平方米,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4名;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带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丰富全民健身活动,扩大群众体育活动参与规模,提升群众体育赛事质量,培育少年足球、龙舟、山地越野、传统武术等具有闽侯特色的群众体育活动品牌。
二、主要任务
(一)丰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继续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到2025年,新建智慧体育公园1个(结合创建儿童友好城市要求建设),笼式足球场8个以上;新建健身步道100公里以上、室外智慧健身房3个、室内健身房15个、智能健身驿站25个;更新更换健身路径200条,多功能篮球场15个。在县城北江滨建设完成集跑步、步行、自行车皆可通行的慢行步道,完善“城镇慢行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空间资源,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将工业厂房、商业用房等既有空间建设改造为体育设施,充分利用公园绿地、边角地和高架桥下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健身步道、游泳健身场地等。新建居住小区严格按照国家要求配建健身设施,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有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补齐健身设施短板。加快体育场地设施更新换代,推广二代智能健身路径、智能健身驿站、智能健身步道等建设,根据群众需求在村居适宜空间内配建乒乓球桌、羽毛球场、室内健身房、棋牌桌、儿童滑梯等小型多样的全民健身设施。提升乡镇(街道)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品质,力争每个乡镇(街道)新建或改造完成1个综合性体育公园;不断完善平原乡镇“10分钟健身圈”,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多元化需求。
积极争取省级以上资金对县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支持,优化开放绩效管理方式,加大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的绩效考核力度。适当延长青口文体中心、县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时间,充分发挥其最大效用。推进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鼓励委托专业机构集中运营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文体旅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资规局、县教育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县文投公司
(二)建设智能化平台,完善管护机制
充分依托“e福州”平台,探索提升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服务水平的新模式和新机制,推进青口文体中心、县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鼓励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提供场地场馆信息查询与预订、赛事活动信息发布等线上服务,鼓励场馆为群众提供运动技能培训、科学健身指导等免费低收费线下服务。
完善“体育部门监管、业主单位主体责任、第三方巡检”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提高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二维码”全覆盖,健全网格化、智能化长效管护机制,提升管护效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护资金纳入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的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县级体育部门给予适当资金支持。鼓励引入社会力量承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和维护,政府采取以奖代补、购买服务或运营补贴等方式予以支持。倡导社会体育指导员参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护,提高场地设施服务效能。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文体旅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智慧闽侯”管理服务中心、县文投公司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围绕闽侯山水地理特色和区位优势,做好“山水文章”。利用山地资源因势深耕开展五虎山越野赛、定向越野赛、百里毅行等宣推效应广的比赛活动,依托闽江、乌龙江丰富的水资源,积极培育休闲皮划艇、桨板、摩托艇、龙舟等休闲水上运动项目。持续打造闽侯本土特色品牌赛事,扩大闽侯县业余男子篮球联赛、“迎新杯”篮球赛等赛事影响力,不断提升全民健身运动会、门球、羽毛球、足球、乒乓球等赛事活动品质,创新打造别具一格的水上趣味运动会和户外运动IP赛事活动,推广广场舞培训、比赛的样式和规模,推动一村一支广场舞队伍建设,对接省市体育局,积极争取全国性广场舞大赛落地承办。继续推进“一体育组织一品”赛事活动开展;大力扶持和鼓励乡镇和体育社团组织举办社区(乡村)小微运动会等基层赛事活动。推进打造贴近群众家门口的体育活动点,建设更多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商圈、公园、社区、学校为主要模式的“运动角”;充分调动单项体育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等为主的组织力量,以常规赛事、趣味赛事为主要板块,利用6月10日毛主席“发展体育运动 增强人民体质”题词纪念日、8月 8日“全民健身日”、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便于社区(乡村)开展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具有地方特色和百姓喜爱的运动项目;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全县每年不少于20场,让健身走进生活,释放“全民参与、全民欢乐”健身效应。
大力普及“三大球”运动,推广运动项目文化,发展运动项目人口,夯实运动项目发展基础;利用上街大学城和福建省青少年体育学校资源,强化校地合作模式,创新健身活动新样式。借助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掀起的群众参与冰雪运动热潮,响应国家体育总局“北冰南移”战略,在后冬奥时代进一步结合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运动会,推动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冰雪赛事活动,推广冰雪运动的蓬勃发展。
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大力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完善线上线下融会贯通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互动新模式。支持企业、社会组织等自主设计、创建、发起线上线下赛事活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文体旅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直机关党工委、团县委、县总工会
(四)提升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活力
完善“人群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发挥体育总会在全民健身中的枢纽作用,推进县“5+N”(5个人群体育协会,N个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备案健身团队)建设。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职工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健身站点等基层体育组织发展,鼓励和支持健身团队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备案。
贯彻落实《福州市体育协会社会组织扶持办法》《福州市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加大扶持和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提升其承接赛事活动组织、运动项目普及培训、人才培养等能力和水平,推进规范化、专业化、实体化建设,发挥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培育一批知名度高、示范效应明显的体育社会组织。到2025年,扶持培育达到福州市3A以上等级的体育社会组织达3家,其中5A级达到1家以上。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文体旅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团县委、县人社局
(五)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体系,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结构,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数据库。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强化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到2025年,再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760名,达到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4名的要求。发挥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运动员、健身达人的引领效应。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打造“全民健身、全闽健康”志愿服务品牌。
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积极配合福州市体育局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等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文体旅局、县卫健局、县文明办
(六)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
发挥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老体协等社会团体的组织引领作用,推动职工、青少年、幼儿、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参与健身、乐于健身、受益健身。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活动机制,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推进新周期老年人健身设施建设,提高适老化程度,到2025年,县级康乐家园实现全县乡镇村居100%覆盖,扩大省、市级康乐家园创建工作;创编、推广、普及老年人喜爱的健身项目——广场舞、八段锦、太极拳、剑、操等,推广适宜老年人的健身方法,引导老年人科学健身。发挥老年体育协会作用,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老体协组织,持续组织开展老健会,积极组队参加省、市老年人运动会。推进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积极参加省、市残运会。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文体旅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宗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
(七)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大体育产业创新资源集聚,到2025年,再创建1—2家省级以上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培育壮大一批社会影响力大、品牌知名度高、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本土原创品牌赛事;重点扶持以足球为突破口,积极争取承办省级以上以“三大球”为主的高水平职业体育赛事。普及休闲运动项目,发展水上运动项目,开发户外运动项目,培育冰雪运动项目,建设特色健身休闲设施,提升健身休闲品质。扶持体育培训机构开展连锁经营和品牌输出,支持退役运动员、退休教练员创办体育培训机构,支持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发展,推动青少年体育服务进学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文体旅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八)加快全民健身多元融合
加快体教融合。完善体育与教育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建设体教合一的青少年体育赛事平台,建立分学段、跨区域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继续将县少体校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文化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教育教学管理。鼓励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位,畅通高水平教练员、优秀退役运动员入职通道。加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县少体校建设力度,健全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流通渠道和储备,强化落实与福建省青少年体育学校共建双赢机制,力争早日实现闽侯籍运动员参与世界性顶级赛事。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
加强体卫融合。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开展面向村居的运动健身、运动防病、运动营养、运动心理“四位一体”运动促进健康服务,实现“慢病干预、防治结合、主动健康”,发挥体育健身在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建设运动康复中心等体卫融合实体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体卫融合服务中心。加快运动处方师培训,推进体质健康干预指导。
深化体旅融合。推动山地、水上、沙滩等户外运动与旅游深度融合,建设山地户外营地、自驾车房车营地等特色体育设施,布局特色赛事活动和体育旅游项目,打造推荐五虎山国家森林公园参评国家级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文体旅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资规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林业局、五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县文投公司
(九)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遇见闽侯”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App等融媒体平台,普及全民健身文化,树立全民健身榜样,在智慧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以及公共体育场馆设立福建籍奥运冠军展板,弘扬奥林匹克体育精神。加大闽侯特色体育推广,推动闽侯传统龙舟赛的发展,讲好闽侯特色体育故事,构筑体育精神文化平台。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广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和评定,激发全民健身社会氛围。加强与其他县(市)区的足球、龙舟、篮球、门球等体育交流合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文体旅局、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将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制定与闽侯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实施标准,健全与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发挥各级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的作用,构建部门联动、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灵活高效的全民健身协调机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县政府定期对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执行成效进行评估和督查。
责任单位: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二)加大政策支持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机制,加大全民健身事业投入。将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列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核评价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盘活城镇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租赁供地,倡导复合用地,探索“以地引商、以地招商”的体育用地社会化出让模式。体育主管部门参与新建居住小区建设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和指导服务。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县文体旅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文明办
(三)夯实人才队伍
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人才队伍素质。构建政府、企业、高校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与其他行业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拓宽人才培养渠道。积极引导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以及其他领域人才为全民健身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建立全民健身人才智库,完善全民健身人才评价机制。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文体旅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
(四)强化安全保障
加强公共体育设施运营的日常监管和维护,规范公共体育场馆急救设备配置,确保开放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消防安全等标准。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风险防控机制、研判机制、评估机制、防控协同机制、熔断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压实压紧安全监管责任。
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
附件:闽侯县“十四五”全民健身主要任务项目清单
附件
闽侯县“十四五”全民健身主要任务项目清单
主要任务 |
建设内容 |
责任单位 |
丰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
1、继续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到2025年,新建智慧体育公园1个(结合创建儿童友好城市要求建设),笼式足球场8个以上;新建健身步道100公里以上、室外智慧健身房3个、室内健身房15个、智能健身驿站25个;更新更换健身路径200条,多功能篮球场15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平方米以上。 2、在县城北江滨建设完成集跑步、步行、自行车皆可通行的慢行步道,完善“城镇慢行系统”。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将既有空间建设改造为体育设施,合理利用公园绿地、边角地和高架桥下建设体育设施。 3、新建居住小区严格按照国家要求配建健身设施,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有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补齐健身设施短板。 4、推广二代智能健身路径、智能健身驿站、智能健身步道等建设。提升乡镇(街道)建设品质,力争每个乡镇(街道)新建或改造完成1个综合性体育公园;不断完善平原乡镇“10分钟健身圈”,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多元化需求。 |
各乡镇(街道)政府、县文体旅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资规局、县教育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县文投公司 |
建设智能化平台,完善管护机制 |
依托“e福州”平台,探索提升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服务水平的新模式和新机制,推进青口文体中心、县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完善“体育部门监管、业主单位主体责任、第三方巡检”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提高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二维码”全覆盖,健全网格化、智能化长效管护机制,提升管护效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护资金纳入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的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县级体育部门给予适当资金支持。鼓励引入社会力量承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和维护,政府采取以奖代补、购买服务或运营补贴等方式予以支持。 |
各乡镇(街道)政府、县文体旅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智慧闽侯”管理服务中心、县文投公司 |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
1、围绕闽侯山水地理特色和区位优势,继续推广五虎山越野赛、百里毅行等闽侯本土特色品牌赛事,积极培育休闲皮划艇、桨板、摩托艇、龙舟等休闲水上运动项目,创新打造别具一格的水上趣味运动会和户外运动IP赛事活动, 2、持续打造发展闽侯县业余男子篮球联赛、“迎新杯”篮球赛等赛事影响力,不断提升全民健身运动会、门球、羽毛球、足球、乒乓球等赛事活动品质, 3、推广广场舞培训、比赛的样式和规模,推动一村一支广场舞队伍建设,对接省市体育局,积极争取全国性广场舞大赛落地承办。 4、继续推进“一体育组织一品”赛事活动,扶持举办社区(乡村)小微运动会等基层赛事活动。 5、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比赛活动,全县每年不少于20场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大力普及“三大球”运动,推广运动项目文化,发展运动项目人口。 6、结合北京冬奥会,推广冰雪运动,推动“冰雪进校园”。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大力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 |
各乡镇(街道)政府、县文体旅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直机关工委、团县委、县总工会 |
提升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活力 |
完善“人群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发挥体育总会的枢纽作用,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等基层体育组织发展,推进县“5+N”(5个人群体育协会,N个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备案健身团队)建设。 贯彻落实《福州市体育协会社会组织扶持办法》《福州市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加大扶持和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提升其承接赛事活动组织等能力和水平,培育一批知名度高、示范效应明显的体育社会组织。 到2025年,扶持培育达到福州市3A以上等级的体育社会组织达3家,其中5A级达到1家以上。 |
各乡镇(街道)政府、县文体旅局、县财政、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县委 |
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
到2025年,再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760名,达到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4名的要求。 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积极配合福州市体育局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等工作。 |
各乡镇(街道)政府、县文体旅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团县委、县人社局 |
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 |
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活动机制,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推进新周期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建设,提高适老化程度建设老年人健身设施,到2025年,县级康乐家园实现全县乡镇村居100%覆盖,扩大省、市级康乐家园创建工作。 创编、推广、普及老年人喜爱的健身项目——广场舞、八段锦、太极拳、剑、操等,推广适宜老年人的健身方法,引导老年人科学健身。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老体协组织,持续组织开展老健会,积极组队参加省、市老年人运动会。推进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积极参加省、市残运会。 |
各乡镇(街道)政府、县文体旅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宗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 |
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
加大体育产业创新资源集聚,到2025年,再创建1—2家省级以上体育产业示范单位。 重点扶持以足球为突破口,积极争取承办省级以上以“三大球”为主的高水平职业体育赛事。 扶持体育培训机构开展连锁经营和品牌输出,支持退役运动员、退休教练员创办体育培训机构,支持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发展,推动青少年体育服务进学校。 |
各乡镇(街道)政府、县文体旅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
加快全民健身多元融合 |
加快体教融合。建立分学段、跨区域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将县少体校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文化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鼓励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位,畅通高水平教练员、优秀退役运动员入职通道。加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县少体校建设力度,规范和支持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强化落实与福建省青少年体育学校共建双赢机制,力争早日实现闽侯籍运动员参与世界性顶级赛事。 加强体卫融合。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实现“慢病干预、防治结合、主动健康”,发挥体育健身在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加快运动处方师培训,推进体质健康干预指导。 深化体旅融合。推动山地、水上、沙滩等户外运动与旅游深度融合,建设山地户外营地、自驾车房车营地等特色体育设施,布局特色赛事活动和体育旅游项目,打造推荐五虎山国家森林公园参评国家级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 |
各乡镇(街道)政府、县文体旅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资规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林业局、五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县文投公司 |
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
充分利用“遇见闽侯”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App等融媒体平台,普及全民健身文化,树立全民健身榜样, 在智慧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以及公共体育场馆设立福建籍奥运冠军展板,弘扬奥林匹克体育精神。 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广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和评定,加强与其他县(市)区的足球、龙舟、篮球、门球等体育交流合作。 |
各乡镇(街道)政府、县文体旅局、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