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小箬乡集镇水厂供水工程】

来源:闽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3-05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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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小箬乡集镇水厂供水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面积、范围、目的

1.征收面积:0.2648公顷。

2.征收范围:详见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小箬乡小箬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20日由闽侯县小箬乡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补偿登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由小箬乡人民政府代表县政府开展补偿登记、组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附:红线图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