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闽侯县林业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00000037 发布时间: 2015-07-2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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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下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2015年全县林业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林业厅、市林业局的具体指导下,开展“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创建省级森林闽侯建设为目标,发展林下经济、花卉产业加快助农增收,严格林业执法,依法保护森林资源,推动全县林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造林绿化

造林绿化主体工程已完成,质量全面提高。市政府下达我县造林绿化14655亩,其中,人工造林更新面积6305亩、“四绿”工程面积8350亩。此外,还下达我县森林经营总任务50000亩,其中,森林抚育25000亩,封山育林25000亩。现已完成造林绿化面积16409亩,占总任务120%。其中,人工造林更新完成8359亩、“四绿”工程完成8050亩。森林抚育完成48300亩占任务数的193.2%,封山育林完成25000亩占任务数100%。今年造林绿化工作呈现三大主要特点:一是造林树种良种率高,造林质量好;二是造林树种多样,林种以用材林和防护林为主;三是苗木生长状况良好,成活率高,栽后抚育管理工作到位。

造林主要采取措施:一是强化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造林绿化工作,在全县春季造林工作专题会议、全县农村农业工作会议上进行动员部署,县政府印发《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5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任务的通知》,自加压力,下达全县造林绿化任务19913亩,占市下达任务的136%。二是落实资金。县财政安排造林绿化建设配套资金达5000万元。三是落实苗木。开展常规造林苗木需求情况摸底,组织苗木政府集中采购。组建苗木验收组,分批次开展苗木数量清点、质量检查验收,保证了苗木质量,共调运造林苗木536万株。四是落实林地。各乡镇、街道、农林场组织人员深入山头逐块逐片落实林地。五是强化技术服务。派出林业技术人员16人到乡镇一线进行技术指导,开展造林质量监督,加速推进造林进度。

(二)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满足群众用证(林权证)需求。上半年,全县新增林权初始登记发证宗地96宗,生成林权证96本,新增登记发证面积28443亩;注销登记19宗,面积14459亩;变更登记20宗,面积5696亩。

扶持培育新型多元林业经营主体。引导鼓励村组、分散经营的林农在不改变林地所有权和林地用途的前提下,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建立股份制合作林场、家庭林场和林业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联合经营等。凡评为县级专业示范社的县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2014-2016年新成立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单位,视参与农民人(户)数与经营区面积,经认定后按经营规模,由县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0.31万元。经扶持培育,全县现有农林专业合作社74家、家庭农场15家、其它企业6家,行业协会1家。我县印发《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林业局 县财政局关于闽侯县推进林权流转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2个方面出台优惠政策:一方面在林地流转上给予扶持补助:对新流转森林资源面积达100亩以上,期限30年以上的经营主体,经认定由县财政给予受让方每亩10元的奖励。对森林资源新流转出去所涉及的村或个人经认定由县财政给予出让方每亩10元的奖励。另一方面在生产项目上予以扶持补助:对从事植树造林、花卉苗木、林下经济、森林人家、科技推广等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级项目申报条件的,优先予以申报扶持。县财政2015年安排林下经济补助资金200万元、花卉产业补助资金200万元,共400万元。

(三)维护林区安定稳定

1、查处毁林案件。深入开展“2015春季行动”、“打击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行动”等专项行动,全力维护林区社会安定稳定。据统计,1-6月份,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森林案件23起,查处12起,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2人,其中,立刑事案件21起,破案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解救野生蓝孔雀1只、蟒蛇3只、鸟类30余只。查处林政案件20起,林政处罚20人,罚款43万元。一是开展“迎接青运会大学新区体育场及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我局承担根雕加工企业整体搬迁推进繁重的任务,抽调森林分局、执法大队、上街林业站工作人员组成专项行动小组,立案侦破上街九木根艺店、利丰红木家具店、火风木业店等3家非法经营加工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制品案。派出警力多批次深入根雕加工企业(户),逐户开展劝退搬离思想动员工作,经过努力,上街片区的店面已陆续拆除,南屿高新区的商户都已签订搬迁协议,打赢青运会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二是组织开展毁林建墓综合整治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组织各乡镇林业站对全县范围内2013年以来非法陵园、集中连片墓葬区、豪华墓等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为县、乡政府墓地综合整治提供第一手数据材料。按照墓地综合整治由民政牵头,属地政府负责治理的原则,我局全力配合各乡镇、街道提供墓地清理后造林绿化指导工作。重点查办上街镇中美村乱建坟墓案。今年4月5日福州新闻110曝光上街镇中美村乱建坟墓现象,现调查取证,由于历史原因和传统风俗习惯,该山场内建有大量旧坟墓(墓葬群),新建坟墓49处(含建成或未建成的),占用林地面积6.32亩。我局函告上街镇政府,建议对尚未建成的坟墓予以复绿、对建成的坟墓纳入坟墓综合整治对象。三是组织开展“2015年春季行动”活动。我局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林地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今年4—6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破坏林地行为“2015年春季行动”。如,查处吴诗某在上街镇溪源宫村 “铁山”山场修建机耕路毁坏生态公益林近31立方米案件;查处村福州雄丰驾校在上街镇联心村“碳山”山场建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基地占用林地21.35亩案件;查处祥谦镇兰圃村毁林建别墅案件。今年4月18日,《福州日报》曝光谦镇兰圃村毁林建别墅事件,我局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派出执法队伍、林业工程师各3组15人开展现场调查取证,第一时间摸清毁林建别墅情况(每幢所有人、占用林地面积),共有12处非法别墅。我局及时将调查情况报送县政府、县清违办、祥谦镇政府,由祥谦镇政府统一安排限期拆除。四是开展保护森林资源宣传活动。我局与县有线电视台签约一年,在每天重要时段,播出时长1分钟宣传公益广告,提升群众爱绿护绿意识。

2、森林防火工作。上半年,全县发生共火灾7起,受害849亩。森林火灾的发生率和受害率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特别是祥谦、青口等乡镇在清明节期间连续几天发生多起森林火灾(警),我县被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列为森林防火黄牌警告县。为此,我局制定《森林防火黄牌警告县综合整治》方案上报县政府批准实施,着重从5个方面落实整改:一是明确责任。县领导与各乡镇、农林场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上半年我县先后3次组织认真收听收看全国、全省森林防火工作视频会议,印发森林防火文件16份,及时将上级精神传达到位。二是强化宣传。展形势多样宣传活动,如,清明期间在县电视台制作1期森林防火宣传专栏,县乡音报推出防火专刊1期,各乡镇、街道、农林场各开展1场清明文明祭祀大型宣传活动,清明节期间(4月1日10日)在县有线电视台滚动播出防火字幕40小时,发出短信20万条、在乡镇、街道所在地、村民聚集区、主要进山路口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刷新固定防火宣传牌,分发《给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禁火令》、开展“森林防火进校园”等,以群众喜闻乐见形式提升防火群众防火意识。三是火源管控。在高火险时期动员组织全县乡(镇)、村干部、护林员进行野外火源巡查,在主要进山路口设卡值守和机动巡逻的方式,加大对墓地、农田集中区、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的检查和巡逻,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四是应急演练。县、乡组建10支100人半专业扑火队伍,开展1场现场扑火演练。投入资金20万元购置扑火器械(风力灭火机、扑火把、油锯劈刀等)。在防火期,各乡镇、街道集结了10-30人的应急扑火队伍,备好器材和交通工具,时刻待命一旦发生火情迅速出动,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五是强化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生物防火林带的建设资金投入,今年计划投入230万元动建2300亩生物林带建设工程,发挥生物防火林带在发生山火时的阻隔功效。

3、林业有害生物除治工作。经过8年多来持续开展松材线虫综合除治,全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面积从2007年以来累计发生面积3850亩,缩减到现在的272亩。松墨天牛重度发生面积1393亩。为有效降低松墨天牛种群,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分别在南通、荆溪、祥谦等镇挂设APF——I型诱捕器180个。落实“三报”的要求、开展松枯死木季度调查和发生区月巡查,做到发现松枯死木一株,清理一株,今年以来,共发生松枯死木1822株,全部按无害化及时清理。同时,规范非商情乡镇松木(采伐)安全利用,把采伐时间控制在当年10月至翌年3月松墨天牛非羽化期进行,松木运输要凭运输证和特别通行证,松木要销售到省级以上指定的安全利用定点企业,从源头上防止疫情蔓延不断巩固除治成效。

4、强化生态公益林管护。将全县近81万亩的生态益林全部纳入森林综合保险。严格按规定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共发放护林员管护工资以及林权所有者生态林补偿费和村级组织生态林监管经费1500万元。认真做好全县生态林护林员439份管护合同审核和年终绩效考评工作。

5、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工作。今年是村级干部换届选举年,群众举报村干部违法违纪的投诉件、信访件数量聚增,工作任务繁重,为此,我局建立健全信访办理、督办责任制,每一信访件都明确责任人,严格按信访路线图,保证答复质量,按时答复。按时启用网上信访受理系统,信访件办理更加规范有序。上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12345”投诉件140件,办理信访件12件。

积极调处山林权纠纷案件,化解群体性矛盾。继续办理属于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处理的山林权争议2起,分别是白沙镇联坑村大坑村民小组(自留山证)与半山厂村民小组(农田承包证)京台高速征地纠纷,鸿尾乡南坑村黄灼如与黄本连等户自留山纠纷。正在审查3起山林权纠纷案件,分别是洋里乡新见村委会与绅带村委会在“双巴峰、水槽亭”地方的山林权争议,大湖乡后洋村潘际村民小组与洋里乡洋头村委会在“牛叶洋、白岩山”地方的山林权争议,白沙镇汶溪村委会与甘蔗街道双池村委会在“柳垅山”地方的山林权争议。

6、林业安全生产。落实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两种责任”,重点抓三叠井森林公园旅游安全、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林业干部职工野外作业人身安全、机关消防安全、公车安全等5项工作,今年制定木材加工企业粉尘治理方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四)服务中心工作,促进项目审批提速增效

服务县重点工程项目林地报批,指定专人跟踪办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时常往返省林业厅、市林业局进行沟通协调,上半年共办结“镇镇有干线”合福铁路工程、福银高速鸿尾互通立交工程、竹岐麦浦片区河道整治工程等11个项目的报批手续。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将所有审批(服务)事项授权给审批科,持续优化缩减办理流程,今年把林权发证的6个流程缩减到3个流程,将办结时限从90个工作日缩减18天,至此,我局已将所有审批(服务)事项流程缩至1-3个流程,办结时限缩至法定时限的30%,群众办事更加便捷。上半年,审批科共办结木材运输证许可560件,森林植物检疫证书许可520件,林木采伐许可12件,占用征用林地审核上报11件,林权登记114件,林木种子生产许可4件,林木种子经营许可4件。

落实惠农政策、促进林农增产增收。今年3-4月,我局组织验收组开展林下经济、花卉产业资金补助验收拨付工作,落实县财政安排我局2014年度林下经济、花卉产业各补助100万资金,经验收,共拨付23家林下经济实体补助资金100万元、9农花卉产业经济实体补助资金56.22万元。

(五)推进森林闽侯建设

一是完成闽侯县“十三五”湿地保护研究。“十三五”湿地保护研究是闽侯县“十三五”规划的子规划,委托福建省源野景观公司对全县湿地资源进行调查摸底,经调查全县共有湿地斑块138块,湿地面积6858.3公顷,湿地植被18个群系和2个群丛。科学方法评价目前全县湿地健康状况,并提出针对性5项系统性湿地保护措施与建议,为今后湿地资源保护与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二是龙祥岛塔礁洲湿地公园一期工程建成竣工。县财政投入1718万元,由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下属福州榕城港务发展有限公司承建。该湿地占地面积约3.11平方公里,以低干扰、原生态为特色,兼顾生态保育、农业生产、旅游开发功能,建设省级河口型湿地公园。一期以打造环岛园路、湿地观景台、观鸟平台、荷韵栈道及生态田园景观,建设形成基础的生态湿地观赏空间。建有环岛路5791米、田埂路510米,1个15米高的观鸟塔和2个观景台在内的木平台。工程于今年2月底动工,5月底建成。三是开展省级森林县城迎检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省级森林县城创建,于今年2月在全县农村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将创建责任明确16个县直部门。今年3月省级森林县城规划设计通过省级专家评审,目前,全县名木古树保护已通过省级验收,县政府6月出台《关于对全县古树名木挂牌保护的通告》,我县名木古树保护工程已完成。省级验收材料收集工作正有条不紊进行中。四是重点部位景观提升工程。完成荆溪镇港头村影视景观绿化、龙祥岛塔礁洲(五虎山一侧)沿江一线绿化景观遮挡工程、祥谦镇中院村江边沿岸3个地段绿化遮挡工程、福州中心城区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工程(祥谦镇枕峰、门口村)807亩等建设任务。此外,我局还结合“世界湿地日”(2月2日)和全省“爱鸟周”(3月25-31日),开展湿地、鸟类、禽流感病毒溯源排查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宣传、监测防控工作。

(六)打造务实清廉高效林业团队

一是深入开展 “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活动,强化一把手负总责,驻局纪检组执纪监督,班子成员按各自分工,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二是加强学习教育,提升林业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定期编发廉政短信,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中国电教片》、《筑梦中国》电视记录片,局党组书记给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各类典型案例等。三是强化执纪监督,规范权力运行。落实民主集中制,将事关林业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如人事安排,重大林业项目、资金的安排使用、林业工程招投标等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强化项目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制定项目申报指南,强化实施环节监督,做好招投标、事中监督,事后验收、绩效评估工作。规范办理林业案件。对林政处罚案件,严格遵循自由裁量权,将案件纳入网上效能监控系统、两法衔接系统规范操作,严禁体外循环。对刑事案件,森林公安机关实行包案责任制,提高破案率。

二、存在问题

1、毁林建墓查处难度大。群众受风水、迷信等传统入土为安的习俗影响,一些群众非法侵占林地建土墓、水泥墓、大墓、豪华墓,因有普遍性,群众不配合查处。

2、一些乡、村对森林防火工作还不够重视,防火各项措施没有落实到位。

3、松材线虫疫情监控难度加大。我县交通便捷,社会经济发展较快,建设项目点多面广,尽管采取比较严格的监管措施,但通过松木制口运输传入传出疫情机率较大,疫情防控形势比较严峻。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1、开展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制定《闽侯县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落实林地和森林、自然保护区、湿地、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等5条生态红线,划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2个保护等级进行管控,确保在年底前完成。

2、省级森林县城迎检创申工作。进一步明确创申责任,收集整理省级森林县城,认真做好迎检筹备工作,力争今年通过省级森林县城验收。

3、秋冬季补植补种。对去冬今春新造的幼林开展造林质量“回头看”,及时开展补植补造、幼林抚育、水肥管理等管护措施,同时,巩固提升绿色村庄、绿色校园、绿色乡镇造林绿化成效。规划安排2016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方案。

4、推进涉林改革试点工作。建立闽侯县林权流转信息发布中心(网络平台)及服务平台,并提供林业专业评估、林权抵押担保、林权抵押登记、林权林木收储、林权流转信息发布、林权交易等林权流转服务,推进闽侯县涉林改革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5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维护林区安定稳定一是深入开展森林防火黄牌警告县综合整治工作,认真查找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围绕落实领导责任、完善应急机制、加强宣传教育、严格火源管控、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强化队伍建设、充实物资装备等方面提升森林火灾的防范水平。二是加大追逃及破积案的工作力度。运用各种力量,多管齐下,采取有力措施,抓获一批在逃犯罪嫌疑人,清理一批积案,使历年在逃人员数量逐年明显下降。

 

闽侯县林业局

2015年7月27日

 

抄送:福州市林业局,县委、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