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地方税务局2015年工作总结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6-02-01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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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全面贯彻“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任务重大而艰巨。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局及闽侯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抢抓新机遇,奋力推进闽侯地税事业新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我局再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税政科的黄润钦同志被福建省总工会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现将2015年的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挖潜力、强分析,抓紧抓实组织收入

我局紧紧围绕组织收入这个中心,积极应对建安、房地产两大重点行业持续低迷、经济下行的严峻形势,做好任务分解,坚持在日常工作上寻找创新点,在难点工作上寻找突破点,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2015年,我局累计组织入库各项税费收入34.44亿,同比减收4.22亿元,减少10.92%。其中税收收入26.47亿元,同比减少4.53亿元,减少14.61%。各项规费收入66,583.92万元,去年同期入库61,433.73万元,同比增收5,,150.19万元,同比增长8.38%。

二、严管征、夯基础,不断提高征管质量

(一)继续开展全县房屋(土地)租赁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在清理好乡镇(村)财产租赁收入税收并组织入库的基础上,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向当地乡、镇了解掌握租金收入情况,对镇(村)财产租赁实行动态管理,并纳入正常规范化管征渠道。2015年,实现税收收入601万元。要求各分局、所摸清辖区内厂房(办公楼)用于出租的企业户数、出租房屋建筑面积、租金收入是否入账及申报纳税等情况,自闽侯局开展全县企业土地、房产地毯式的排查以来,共查实拥有房产、土地产权户678户,通过实地测量和相关资料比对,实际查补106户,查补入库税款478万元。

(二)扎实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成立了以县局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闽侯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5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督查重点内容以及督察工作要求。6月10日前我局完成税收执法督察自查工作,自查面100%,并报送《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报告》等材料。同时,按照市局《关于明确执法督察整改复查重点内容的通知》,要求各分局应对照《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晋安区局鼓山分局执法督察情况通报》内容,重点加强欠税、欠费清理行政处罚规范化和所得税征收方式、征收率认定管理的自查整改。1-12月,我局已对97户欠税企业采取措施,共清理入库税款1322.57万元。

(三)深化国地税协作。一是积极与国税部门取得联系,取得国税税务登记及开票信息,通过比对排查,催促漏征漏管纳税户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比对查实漏管户183户,完成登记115户,督办68户。二是深化信息共享,国地税申报信息比对,调整企业所得税重复登记户17户。三是开展国地税非正常户联合认定,对拟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户开展联合调查,避免同户不同状态的发生。

(四)狠抓土地增值税管征。我局紧紧围绕土地增值税预征和项目清算工作,加大土地增值税管征力度。一方面选择部分低地价、高售价的房地产项目,推行土地增值税单项预征率。组织企业开展成本测算,对前期地价成本低的7个项目,根据测算情况推行提高预征率;对经测算,增值率明显偏低,税负低于预征率的项目,实行降低预征率。2015年已推行单项预征率的项目1个,有效减轻后期的清算压力。另一方面,一是针对达到应清算或可清算条件的开发项目,及时做好清算条件认定,积极督促企业进行土增清算申报。二是组织开展清算审核工作,建立土增清算数据分析中心,抽调18名干部组成6个审核小组对16个项目进行审核。对企业申报的数据按开发项目类型分类,分析开发成本异常,筛选出超预警值的10个项目,于2015年12月22日召集相关的6户企业座谈,并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重新对土地增值税清算进行补充申报。三是与建设局城建档案室联系,调取企业工程项目在相关部门备案的部分资料。已从闽侯县建设局城建档案室借到4个项目的备案资料,正组织人员进行查阅。四是针对开发成本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审核后,中介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是否成为行政诉讼有效证据等问题,与县法院行政庭开展座谈。2015年,我局共入库土地增值税4.28亿元,同比增长1.9%。其中:预征入库2.31亿元,项目清算入库1.89亿元。

(五)强化个人所得税管理。从自然人股权转让、年所得12万元申报两个方面入手,切实做好个人所得税管征。对自然人股权转让审核,严把出资信息审核关、转让信息采集关、计税依据审核关,共完成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123户次,补缴税款154.81万元,其中:补缴个人所得税129.20万元,补缴印花税25.61万元。对年所得12万元申报,加强宣传、任务分解、跟踪落实,共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人数2863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76人,共补缴税款10.83万元。

(六)优化企业所得税管征。分别从政策宣传辅导、严格执行预缴制度、加强汇算清缴管理等三方面,采取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税负分析、汇算清缴重点抽查等措施,加强企业所得税日常管征。2015年闽侯局共组织入库企业所得税4.59亿元,比上年同期3.75亿元增收0.84亿元,增幅22.40%。全年共完成1028户企业的汇算汇缴工作,汇算清缴率达100%

(七)做好涉外(国际)税收工作。一是早准备、早落实,超额完成年度关联交易申报任务,共有385户纳税户进行了关联交易申报。二是与县国税局合作,2015年共完成169份《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传递与项目审核。三是针对2015年度非居民纳税人来源于我县的收入情况、制作自动情报5份,并已报送国家税务总局。

(八)规范规费征缴机制。积极贯彻落实“规费与税收同征同管”文件精神。在今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高、任务重的严峻形势下,继续做好“扩面、增人、提基数”三篇文章,狠抓“五率”考核,其中,社保覆盖率、参缴率分别达到99.96%与99.59%,均已超完成市局下达两率为90%的年度任务,其它规费收入也全面完成市局任务。

三、推风控、抓评估,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一是认真完成市局风控中心发布的风险提示应对工作,圆满完成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全年累计推送风险纳税人总户数490户,共核实涉税风险疑点7个,其中确认疑点5个,排除疑点2个,补缴入库税费241.98万元。二是积极开展建安、房地产税收风险专项应对工作。共开展检查户数109户,查补入库税费2358.12万元,其中建安专项应对开展检查27户,查补入库税费2281.06万元;房地产专项应对开展检查82户,查补入库税费77.06万元。此外,在市局举办的全市评估案例评选中,我局报送的《福州某公司转让房产错用政策少缴土地增值税纳税评估案例》和《巧用GPS助手和Google地球软件推进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评估工作——关于XXXX公司的纳税评估案例》双双获得三等奖,获得市局和省局的一致好评。

四、优服务、改作风,促征纳关系更和谐

(一)以纳税人为中心,提升服务质量

贯彻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及省局建设“三个满意”地税局的思路与“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要求,按照即办、通办范围和业务流程要求,进一步简化、优化涉税事项、精减表报,积极推行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免填单制,加大影印电子系统应用力度,完善办税服务厅涉税数据采集标准,实行税务登记“一证一码、一口受理”,大大提高了企业登记效率,2015年,我局共新办税务登记2692户,增长24.5%。

(二)以科技为依托,创新多种服务

借助省市局官方微信、网上办税系统、移动3A办税等“互联网+”办税形式,升级便民服务。充分利用纳税人学堂,深化国地税合作,加强对企业办税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纳税人的业务素质,有针对地开展了网上拓展功能培训、3A移动税务台等4场专题培训,为近百户纳税人提供培训服务;及时畅通12366热线涉税诉求渠道,做好 12345便民呼叫中心诉求件的受理、承办、答复、回复等工作2015年,我局共受理12345诉求件211件、其他诉求件22,积极发挥了诉求平台的税收宣传作用,促进征纳关系和谐。

(三)以帮扶为目的,落实惠企政策

一是积极与县邮储银行签定“银税互动”合作协议,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扶持有市场、有发展潜力、按时足额纳税但无法提供有效抵押担保的企业获得信贷支持。目前,已有2家企业与储蓄银行签署贷款意向,预计贷款金额达300万元,大大提升了纳税信用的“含金量”,进一步释放了守信经营的红利。二是积极落实涉农产业、福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主动辅导纳税人进行减免税审批申请,2015年共审批388套有关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享受税收优惠,减免契税201.02万元。为1户困难企业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396万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积极促进企业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力度,广泛宣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内容、办税流程、申报要求,切实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完成了国家税务总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督察和省局重点工作督察。2015年全县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含个人)4106户次,免征营业税238万元、企业所得税105万元。

五、勤廉政、增活力,队伍建设机制持续健全

(一)抓好干部廉政建设。坚持教育管理并重,通过闽侯地税廉政教育网定期转载发布典型案例,廉政知识专题讲座、参观学习历史人物勤廉馆、县局主要领导和纪检组长常敲廉政钟等方法,教育干部职工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继续落实《闽侯县人民检察院、闽侯县地税局关于进一步配合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税检共建,检税联手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严格执行税务人员下户、下企业“三必须、三严禁”规定及税收执法廉政风险点报告制度,加强税务人员去向登记制度、“双人上岗”制度规范税务人员执法行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抓好重要环节和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前为地税工作人员廉洁过节打“预防针”,亮“警示灯”。

(二)抓好干部队伍管理。2015年,我局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大力改进工作作风;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三会一课”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干部作风。同时,严格考勤管理,全面施行上下班人脸考勤,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根据全国税务系统全面推行绩效管理的部署和要求,我局认真细化落实省、市局关于绩效管理的各项工作部署,推行绩效考评“五项制度”,通过通报、限期整改、督办、挂钩、末位追究 “五项制度”相互衔接,对所有部门及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全面、细致、深入地工作检验,促进全局工作的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目前闽侯局绩效考评分排名名列前矛。

(三)抓好干部选拔任用与交流轮岗。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我局领导班子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并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严格按照广泛摸底、征求意见、党组酝酿、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党组讨论、上报审核及公示考核等组织程序,2015年,我局为1位副股级干部办理了转正手续,进一步培育了地税队伍的核心骨干力量。

(四)抓好文明创建和地税文化建设。在“四个万家”主题实践活动中,与资助学校闽侯廷坪小学学区共办“阳光少年·相约中国梦”校园文化艺术节;组织党员干部进社区以“一对一”方式分别认领困难群体的“微心愿”,号召大家向共建单位“美丽乡村”大湖乡东墘村的“农家书屋”捐书献爱心;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慰问活动,慰问了荆溪镇关中村、上街镇侯官村、上街社区老共产党员、困难群众,空巢老人等66名,共发放慰问金3万元。2015年,我局连续两届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015年,虽然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比如经济环境的不确定因素较多,组织收入增长难以保证;干部队伍建设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等。2016年,我局将在组织收入、依法行政、纳税服务、队伍建设、后勤管理中进一步奋发有为、采取措施,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助力闽侯县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