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农业局2015年工作总结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6-06-17 10:34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我局(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农业农村工作会议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以调结构、稳增长为目标,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重点,狠抓都市现代农业生产,大力推动“幸福家园工程”建设,加强对农村“三资”监管,认真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等工作,突出特色,打造亮点,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5年主要工作成效

2015年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8.8670亿元,比增4.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55元,比增8.7%。此外,我县都市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两大指标等市对县考核指标取得优异成绩,其中都市现代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两项指标均居全市第2名;农民人均纯收入、农业总产值等两项指标均均全市第3名。

——种植任务全面完成。2015年,按照稳粮调结构,调整促增收原则,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全县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7.17万亩,产量7.02万吨,完成市政府下达粮食播种面积17.1万亩任务。落实2015年县级应急种子储备5万公斤。完成蔬菜播种面积40万亩,产量89万吨,大宗水果采收产量7.8吨。

——都市现代农业得到新发展。积极引导企业发展休闲农业,增加产值,提高效益。2015年新评选省、市休闲农业示范4个。2015年着力打造孔元-白沙湾-梧桐下-朝阳农场-汤院温泉等休闲农业精品观光线路。加快我县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实现农业总产值59.5亿元,比增3.9%。

——农业科技示范应用实现新水平。一是抓好“两稻”生产(即杂交稻、超级稻)。据统计,2015年全县推广杂交稻10.5万亩,占水稻种植面积89%,平均亩产481公斤,比常规稻亩增64公斤。承担部级推广超级稻1.03万亩(中稻),预计平均亩产582公斤。二是搞好“两秧”(旱育秧、抛秧)栽培技术推广。据统计,全县14乡镇推广旱育秧6.8万亩,平均每产493.1公斤,比普栽亩增22.9公斤,增产4.9% 。全县推广机插秧0.5万亩。三是推广“两薯”(即甘薯、马铃薯) 面积4.3万亩左右。

——金鱼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在2015年福州渔博会中国金鱼大赛中,我县包揽了全场总冠、亚、季军,及13个单项中的9项冠军。

——优势特色产业持续壮大。2015年,我县绿色原料(橄榄)标准化生产基地获农业部验收通过。为做大做强闽侯橄榄产业,2015年11-12月,闽侯县陆续举办了以“品橄榄、醉乡愁”为主题,内容涵盖橄榄产业论坛、橄榄产业项目签约、橄榄鉴评、橄榄摄影比赛及摄影展、有奖知识问答等闽侯县首届橄榄文化节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了闽侯橄榄品牌知名度和对外影响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开展快速检测。2015年1-12月份,我局已完成抽检蔬菜、水果等样品1029份,抽检合格率100%。二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重大节日及农产品重点生产季节,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专项执法检查,2015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3人次,出动车辆15台次。种植基地39个,合作社5个,豆芽菜生产企业2家。三是积极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工作。2015年,我县共有6家企业被列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单位,有1家企业列入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单位。

——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全面提升。是做好新一轮县级龙头企业评选工作。2015年农业产业化重点工作是开展第四轮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目前已完成初选工作,全县共推荐上报47家,经专家组实地调研,最终评选出符合条件的44家。二是做好市级龙头企业动态监测工作。我县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共有30家,上半年全县30家市级龙头企业总产值24亿元,比增15%,带动农户64570万户(包括带动县外农户),比增7.2%。预计2015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值可达43万元。三是抓好龙头企业财政扶持补助项目申报工作。

——精准扶贫力度不断加大。一是继续推进造福工程工作。2015年,共落实造福工程危房改造507户2250人,分布4个行政村10个行政村,通过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现已动工332户1494人,已建一层的有298户1341人,已竣工的有224户994人,已完成总投资9120万元。二是认真开展扶贫济困工作。我县第五轮扶贫济困春风行动指标为1000户,扶持时间为2014-2016年,标准为每户3000元。三是抓好农户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工作。2015年,全县共有10个乡镇524户农户,合计贷款金额2026.32万元,已发放农户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4个季度,共已发放贴息资金203.5万元。四是抓好扶贫开发重点村工作。2015年,全县对50个扶贫重点村共安排50个项目,每个村10万元,县财政共安排500万元。 

——惠农工程深入推进。一是加强农业基础建设。2014年度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800万元,42个建设项目点,受益面积18275亩。已经验收通过36个项目点,其余项目点正处于乡自查自验阶段或施工中。2014年度省级山垅田复垦与改造项目90万元,受益面积450亩。二是做好农民教育培训。筛选推荐新型职业农民大专班学员,全县共推荐上报27名学员。认真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试点县项目,培训新型职业农民300名。三是实施农技体系项目。围绕我县水稻、水果、蔬菜、食用菌、畜牧五大产业发展情况,筛选出我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做好2015年体系项目规划、制订项目实施方案、选聘2015年项目指导员57名和示范户420户、建设项目示范基地3个和农民田间学校。四是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和服务。以“12316”农业服务热线和“农讯通”为载体,组建了“12316”专家服务队,建立专家信息库。加强台风、暴雨等重大自然灾害天气的预警预报,及时下发通知,指导农民做好相关防御措施以减少损失,并做好灾后补救工作。共发送防灾抗灾预警短信1200多条,指导广大农户做好防台抗灾等各项工作。目前,“12316”热线共接听咨询电话98个,直接奔赴现场处理136人次。开展12316农业服务热线系统应用培训,推广农务通手机应用,提升、逐步转变农业服务手段与水平,组建闽侯县12316手机农务通农业专家服务队伍,成立全县农业服务信息员队伍。五是开展好新农村“幸福家园工程”示范村建设。2015年市、县财政共安排1800万元的专项经费(市级示范村每村600万元,县级示范村每村220万元),用于新农村“幸福家园工程”项目建设。目前,1800万元的财政专项经费均已下达,用于我县6个市县级示范村58项项目建设,改善示范村的村容村貌,促进示范村经济社会长足发展。2015年,作为市级 “幸福家园工程”示范村的昙石村,严格按照“十个一”标准开展工作,最终以高分(得分97分)通过“幸福家园工程”建设市级督导组的考核验收。六是引导推进农业物联网建设。在我局的引导下,南通镇福建容益菌业科技有限公司已安装食用菌温控菇棚(房)和自动化生产线,积极引导白沙镇有伦生态果蔬基地建设物联网。

——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是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为完善规范村集体会议费用的管理,确保会议费用开支合理、使用高效,制定出台《关于完善规范村集体会议费用管理的意见》(侯农[2015]196号)。二是认真进行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部署,我局(办)制订了《闽侯县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侯农[2015]29号)。三是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抓紧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入户调查摸底,组织全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入户调查摸底工作,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摸底表》12.07万份。加强宣传培训,编印《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问题解答》3040本。继续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选定白沙镇新坡村和上寨村为我县培育土地流转典型村。定期收集、发布土地流转信息,有效地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截至目前,全县流转的耕地土地面积3.37万亩,占已实行家庭耕地承包面积的16.3%,参与流转的农户数10044户,占承包农户的11%。四是认真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我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工作试点县,为推动这项工作,我县成立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县发改局(办)等6个工作人员集中办公。根据中央关于改革的部署和批复的实施方案,我局(办)拟定了《闽侯县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意见》(讨论稿),并报县政府审定。选定白沙镇新坡村、洋石村2个村作为资源性资产股份合作改革的试点村,选定甘蔗街道昙石村、流洋村和上街镇红峰村、美岐村4个村作为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改革的试点村。积极建章立制,确保试点工作有效有序推进。一方面拟定了《关于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搞好村级集体清产核资工作的意见》,为各乡镇(街道)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和清产核资提供指导和依据;另一方面拟定了《关于报送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通知》,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半月报,明确责任人,定时报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度表。五是加强减负监督检查。我局(办)组成专项检查组,抽查3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2个村。根据《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转发农业部关于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活动的通知》精神,制定了我县《关于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活动的通知》(侯农负办[2015]1号)文件,要求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清理整治工作。认真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2015年我县有17个村(项目)计划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项目工程预算总额1041万元,村民计划筹资筹劳金额223万元,财政计划奖补资金286万元。全县共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12.8万张。

——农村环境进一步优化。是积极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工作。2015年,全年共投入资金1003万元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使得农村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观。二是持续开展畜禽整治工作。2014-2015年,全县共拆除生猪养殖场(户)2658个计307.26万平方米,禁养区内已全部拆除,禁养区外除了拟保留的17家养殖场外,基本拆除到位。三是指导做好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认真开展“三品一标”工作,为创建全国生态县通过技术评估做出努力。

——强化农业综合执法力度。一是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市场大检查。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秋冬季农资打假保安全促增收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86人次,检查农资企业133个次,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农药8批次,肥料3批次,已委托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检测。立案查处涉嫌经营假劣农药案件5起,结案5起,罚没款共计9552元。受理涉农纠纷3起,已办结3起,办结率达100%。二是加强渔业港口安全检查。今年,共组织港口检查11 次,参加人数42人次,检查渔船231艘。对全县185艘小型捕捞渔船进行现场实船检验。共发出台风、伏休、打击红珊瑚及涉渔“三无”船舶等安全生产宣传短信4450多条。水产品专项整治方面。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5家苗种场开展检查,主要检查养殖场的“三项记录”记录情况、违禁药物使用情况等,检查中发现2家苗种场的“三项记录”不完整、1家苗种场育苗证过期,已责令整改。三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2015年农业部、省、市等有关部门对我县抽检4个批次苗种和34个批次淡水鱼类,本县快检2个批次苗种和30个批次淡水鱼类,共计70批次,重点抽检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磺胺类、土霉素等药残。四是抓好渔政管理工作。取缔水上非法渔业设施,严格捕捞许可,控制捕捞强度,促进生态环境改善。按照省市要求,积极开展清理违规渔具、打击非法采捕红珊瑚船和“三无”渔船等非法行为,查扣4艘涉嫌采捕红珊瑚船舶,按规定对证件齐全的在规定时间内回港的2艘船舶进行拆除并收缴所有采捕红珊瑚的捕捞工具和设施,船舶不予拆解;2艘“三无”船舶拆除并收缴所有采捕红珊瑚的捕捞工具和设施,船舶予以拆解。

——严把检疫质量关。屠宰检疫方面,检疫生猪419411万头,牛1.1万,羊300头,禽5万只检疫,共检出病猪387头,全部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产地检疫方面,检疫生猪36万头,禽2.5万只。同时加强对屠宰场、饲养场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加强对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监管,共监督处理病死猪25625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