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地方税务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16-07-19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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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年以来,我局工作在是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地税工作的总体要求及目标任务和全县工作总体取向,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绩效考核为抓手,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强化以队伍建设为保障,进一步优化税收务服务、强化依法治税、和创新征管举措,税收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坚持依法治税,大力组织收入

      我局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扎扎实实地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带来的负面影响,努力挖掘新的收入增长点。

      1-6月份,闽侯局共入库各项收入19.31亿元,比上年同期的18.12亿元增收1.19亿元,同比增幅为7%,其中:税收收入为14.84亿元,同比上年的14.2亿元增收0.64亿元,增幅为4%;非税收入为4.4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3.91亿元增收0.56亿元,增幅为14%。我县财政口径税收收入累计22.24亿元,同比上年的17.05亿元,增收5.19亿元,增幅为30.43%,完成政府计划43.32亿元的51.33%。其中:闽侯局入库14.17亿元、高新局入库8.07亿元。6月份入库财政口径税收1.9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4.06亿元减收2.07亿元,减幅为51%。

       二、夯实管征基础,提高管征质量。

     (一)继续开展企业出租房屋(土地)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要求各分局、所摸清辖区内厂房(办公楼)用于出租的企业户数、名称、承租方名称、出租房屋建筑面积、租金收入是否入账、是否申报纳税等情况,由县局组织专家协调组组织开展,征管科总协调。自闽侯局开展全县企业土地、房产地毯式的排查以来,共查实拥有房产、土地产权户678户,通过实地测量和相关资料比对,实际查补106户,查补入库税款478万元。

    (二)做好金税三期应用系统上线推广工作。按照上级要求,闽侯地税局征管法规科积极组织开展金税三期上线推广前期准备工作。上半年累计完成金税三期上线基础数据清理12023户,累计清理数据项28293项;组织全局金三系统培训9场,共98人次,并进行了训后考核;组织全局金税三期模拟环境操作测训,累计测试涉税事项7699条;组织开展金税三期网报系统纳税人培训,截止目前已完成培训纳税户6534户;完成个人所得税单定户征收方式变更,累计完成变更835户。

 

    (三)做好全面营改增工作。自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以来,征管法规科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积极应对、主动作为,与闽侯国税局积极沟通配合,累计完成移交4688户营改增纳税户的税务登记信息,876户营改增纳税户的定额信息,并将《闽侯县地方税务局定额核定基准的通知》发送给县国税局;做好营改增纳税人发票衔接工作,在保证相关纳税人发票平稳过渡的基础上,对已经领取国税发票的营改增纳税人进行留存发票的验旧缴销。

    (四)突出重点强化土地增值税管征。土地增值税管征仍作为我局2016年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在争取县政府大力支持的同时,将以举全局之力做好该项工作,力争有所突破。一是选择部分低地价、高售价的房地产项目,推行土地增值税单项预征率。根据测算情况推行提高预征率;对经测算,增值率明显偏低,税负低于预征率的项目,实行降低预征率。。2016年已推行单项预征率的项目1个,有效减轻后期的清算压力。二是继续加大土增清算力度。由于闽侯县房地产行业是在2010年10月福州市区限购后,才快速发展起来,房价从当初6000元上涨到近万元,而早期取得的土地成本楼面地价不超过1500元每平米,企业利润随着房价的爆涨而大幅增加,利益驱动导致部分房地产企业通过虚开发票、虚构工程项目和工作量来虚增成本费用扣除项目,达到少缴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这也是目前我局房地产行业管征最大的难点和税务干部执法风险所在,需要县委、县政府、县人大给与大力支持。目前,我局通过对企业申报的数据按开发项目类型分类,分析开发成本异常。现我局已筛选出超预警值的15个项目,已审核结束3个项目,正在对16个项目进行审核。三是针对达到应清算或可清算条件的开发项目,我局将及时做好清算条件认定,积极督促企业进行土增清算申报。三四是与建设局城建档案室联系,调取企业工程项目在相关部门备案的部分资料。五是通过聘请工程造价专家同时,通过聘请工程造价专家,为我局土增日常管征工作提供业务咨询服务,不断提高我局土地增值税征管精细化水平。2016年上半年共入库土地增值税2.5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08亿元,增长72.48%。其中:预征入库1.30亿元,项目清算入库1.10亿元。

     (五)扎实开展2015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为保证执法督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以县局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局征管法规科为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机构,负责执法督察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落实。根据省、市局有关2016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相应制定了督察工作方案,印发《闽侯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6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组织领导机构、督查重点内容以及督察工作要求。要求基层分局(所)于6月10日前完成税收执法督察自查工作,自查面100%,并报送《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报告》等材料。并将于下阶段开展全面复查。

     (六)以汇算清缴为重点强化企业所得税管征。2016年上半年,闽侯局共组织入库企业所得税2.87 亿元,比上年同期减收0.55 亿元,减幅为16.2 %。主要管征举措:(1)1.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开展多种形式税收法规宣传,拓宽企业、纳税人学习、了解税法的渠道,举办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专题培训,以政策解读、纳税辅导和实地走访部分企业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办税辅导等服务。(2)2.严格执行预缴制度执行。严格执行企业所得税预缴制度,对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企业,重点加强企业预缴申报数据的分析,确保企业所得税均衡入库。;(3)3.加强汇算清缴管理。制定汇算清缴方案,努力抓好汇缴申报质量,同时,加强汇算清缴后续管理,将汇算清缴与纳税评估有机结合起来,对企业年度申报表、财务报表等有关资料进行分析,对发现的申报错误和疑点问题,及时提醒企业补充申报或重新申报。上半年共完成1072户企业的汇算汇缴工作,比去上年多汇算清缴44户。

 

    (七)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主要举措:(1)1.严把“三关”,加强自然人股权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今年以来,税政科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严把“三关”,即:严把出资信息审核关、严把转让信息采集关、计税依据审核关,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进一步提高征管质效。通过对企业申请税务登记变更、房产(土地)转让、开具涉税证明等税务事项时,对涉及股权转让的,则企业要求企业先提供股权转让资料,申报缴纳相关税款。2016年上半年共完成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28户次,补缴税款94.23万元,其中:补缴个人所得税90.02万元、,补缴印花税2.21万元。(2)2.圆满完成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税自行申报工作。通过宣传辅导到,强化申报意识;工作部署,强化任务分解;、工作统筹安排,强化窗口申报;跟踪落实,强化、保密归档。2016年共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人数2760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03人(主要原因是高新区去年未剥离);共补缴税款12.56万元。

     (八)加大国际税收管理力度。主要举措:(1)1.进一步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税政科积极与闽侯县国税局进行沟通,保证《备案表》传递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信息交换工作,对备案项目信息进行审核,对其中涉及到地方税费的,及时通知企业完成申报扣缴义务,确保税款足额入库。2016年上半年共完成110份《备案表》传递与项目审核。(2)2.开展税收情报交换工作。严格按照《国际税收情报交换规程》的要求,认真开展2015年度税收情报交换工作,针对2015年度非居民纳税人来源于我县的收入收集、制作自动情报10份,并已报送国家税务总局。

       三、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强化风险评估工作。

2016年我局累计推送风险纳税人总户数1449户,已采取应对措施户数1449户,已完成风险管理全流程户数1399户,其中:发票开具金额与申报纳税计税依据不符的风险(建安、房地产行业)推送风险纳税人总户数997户;当期发票验旧金额大于当期申报营业税应税金额风险推送风险纳税人总户数168户。正在落实的户数50户,实际有问题户数23户,评估税款11.87万元,入库税款11.87万元。其中:发票开具金额与申报纳税计税依据不符的风险(建安、房地产行业)推送风险纳税人总户数997户,实际有问题户数0户。当期发票验旧金额大于当期申报营业税应税金额风险推送风险纳税人总户数168户,实际有问题户数0户。

 

      四、促征纳关系和谐,优化纳税服务。

     一是积极开展便民春风活动,创新服务纳税人。积极推进一照一码工作,大大提高办税效率;大力推行二维码告知制度,涉税事项通过二维码扫描就可以方便快捷的知晓;实行办税预约制度,减少纳税人等待时间;积极开展税法宣传以及营改增政策培训、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等工作,得到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2016年上半年,开展纳税人培训2次,共培训纳税人共计400余人次。

     二是加强国地税合作,做好营改增工作。积极与国税部门合作,加强对营改增后个人私房租赁以及二手房转让代征增值税工作,认真做好税控盘安装调试以及发票代开工作,实现了5月1日后代征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地税合作规范,积极加强国地税联合办税,在青口办税点设置国税办税窗口;

    三是助力小微企业发展,落实减免税政策。扶持有市场、有发展潜力、按时足额纳税但无法提供有效抵押担保的企业获得信贷支持,联合国税、地税、建设银行,签订银税互动协议,目前协议已经协商完毕,拟于近期签订。积极落实困难减免税收优惠政策,主动辅导纳税人进行减免税审批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减免税审批。2016年上半年,审批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1户,减免房产税140.79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55.28万元。

        五、坚持从严治队,抓好干部队伍廉政建设。

      上半年,我局继续深化加强干部队伍的党性教育与廉政教育等,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着力打造一支拥有“崇法尚德、服务至善、求是创新、和谐兴税”福建地税精神的地税队伍。

      (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上半年,我局及时印发《闽侯县地方税务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研究部署各个阶段的重点任务和具体工作。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县局党组书记、陈彪局长及班子成员还先后分别与基层分局(所)稽查局、机关科室负责人签订了2016年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积极构建全局上下齐抓共管格局。2016年5月,闽侯县地税局被闽侯县纪委列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二)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从持续加强机关工作纪律入手,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效能问责。2016年上半年,我局对违反效能纪律的2名干部实施效能问责,先后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责令整改等处理,有效地发挥了效能问责效应, 有效地达到教育干部、警醒干部、爱护干部的目的。。

       六、坚持科学带队,大力激发队伍活力

     (一)开展领导干部职位职级并行工作

根据《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要求,我局成立县级以下职级晋升领导小级及办公室,经过初核、初审,测评考核、征求意见、公示等程序,闽侯局共有46位同志晋升职级,其中晋升正处级职级1人、副处级职级1人、正科级职级1人,晋升副科级职级43人。目前已完成46位同志工资报批工作。

     (二)开展“两学一做”党建活动

我局依托“两学一做”载体,提升党建工作质效。通过县局成立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县局党组研究制定了闽侯局《实施方案》,建立了局领导挂钩联系点制度,强调“三会一课”制度,规范组织生活会。5月6日,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传达贯彻省、市局部署会议精神,对全县地税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全面部署。在闽侯地税E站开设专题网页,目前已编发“两学一做”工作简报12期。

 

    (三)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开展党组织“三级联创”与结对共建帮扶工作。深入推进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5月13日组织党员干部到白沙孔元开展“结对子、种文化”,共建“农家书屋”活动,捐赠农林科普书籍300册,并为其村部礼堂配置一台65寸村索尼电视机,为村民增长农业科普知识,丰富农村业余文化生活。5月31日县局领导带领党员干部参加廷坪小学学区第十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传承经典文化·点燃童年梦想》系列活动,并将其作为我局学习教育自选动作与特色项目。

2016年上半年,虽然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下半年,我局将在组织收入、依法行政、纳税服务、队伍建设、后勤管理中进一步奋发有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