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0-03-30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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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强化组织保障,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闽侯县《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强化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按照调研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开的法定程序执行,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二是提高决策法治化水平。选齐配强法律顾问队伍,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确保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参与度,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士在推行依法行政中的作用提高决策质量,筑牢法律“防火墙”

二、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度落实,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

落实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一是参考市级做法,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侯政办发2019〕17号),规范了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程序,建立符合机构改革新要求的我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机制。二是做好县级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严格遵守报备时限和程序规定,2019年共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1件。

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按照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严格细致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与专项清理工作。2019年,共开展2次专项清理1次全面清理组织清理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名义下发的涉及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2017年全面清理后列入继续保留目录和修改后重新公布目录的以及2017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9件,适时修改1件,并及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2019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任务来抓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先后于2019年7月、9月开展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情况专项督察目前,各行政执法单位均建立起内容充实、程序完整的执法“三项制度”。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确认。结合我县机构改革情况,重新梳理、审查行政机关执法权限,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三)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随机抽取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住房和城乡局等七家执法单位的部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促进执法行为的规范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用好行执法网络平台一是严格执行在网上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规定,规范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行为。加强各执法单位关于执法主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变更等事项的法律把关,并及时在行政处罚平台上进行更新,促进行政处罚行为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系与沟通,不断提高“两法衔接”平台录入率。

加大争议化解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全面落实行政复议职责。始终把复议案件质量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复议为民”,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促进依法行政。注重沟通交流,举一反三,以实现“办理一件、规范一片”的目标。2019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7件,主要涉及信息公开、投诉举报、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

(二)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全力履行应诉职责,及时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答辩、举证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制度,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考核重点。2019年,共办理县本级行政应诉案件68件。

合力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面发扬“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持续发酵1个市级金牌调解室和11个个人调解室的专业优势和公众影响力,结合各大专项活动,构建“大调解”格局。

五、推进政府依法履职,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打造政务公开“阳光政府”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作为政务公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公开常态化的原则,着力打造“阳光政府”。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切实帮助群众了解政策。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着力构建互联网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深化放管服改革。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积极推进精准协同放权,做好下放事项的衔接和落实。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制定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方案,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对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12348” 语音平台、网络平台,满足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2019年共受理了1001件群众诉求。新建成公共法律服务教育基地,增强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教育效果。同时,纵深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面完成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提升改造工作

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成效。全面提升我县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审批程序,重点做好青少年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做到全县法律援助 “应援尽援”持续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与闽侯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认罪认罚工作,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相应的法律帮助。2019年法律援助案件393件,其中民事案件255件,刑事案件137件,行政案件1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扎实有效进行律师管理工作。坚持把民生领域作为法律服务的重点,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推进法律服务县、镇、村三级网络建设,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2019年共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35件,举办法治宣传讲座64次,参与人民调解58件,接待群众来访2428人次,发放宣传材料4597册。

六、突出普法工作实效,着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化法律六进和“谁执法谁普法”活动,组织学法考试和宪法法律知识竞赛,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截目前,共开展宪法等法治宣传200多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

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丰富和拓展我县“七五”普法工作的内涵和形式,扩大普法覆盖面,在各乡镇全面建立“首邑”法治大讲坛阵地。同时与县电视台联合创办《首邑法治大讲坛》电视栏目,特邀福州大学法学院专家、学者授课,已播出4期。

完善法治阵地建设。培树典型,突出抓住“关键时期”的法治宣传和教育,重点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进社区,积极推进闽侯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白沙分基地、鸿尾分基地等提升改造,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发生,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基础,以党建为引领,以法治为保障,着力推进法治宣传进楼盘,甘蔗街道滨江社区创建“滨江社区法治基地”

2019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未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制度的作用;二是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待规范;三是部分行政机关对复议应诉工作还不够重视。2020年,我县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主动作为、持续发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开创我县法治建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