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水利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1-03-15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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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认真组织法律法规学习,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落实制度创新、依法行政等方面。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全面落实局党组对水利系统法制工作的领导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法制学习,出台《闽侯县水利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列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议题。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法制培训。组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宪法和党内法规网络统一考试,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我局“三重一大”等事项均经党组、局务会议研究,如实记录会议过程,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并参加我局局务会,参与合同、行政执法相关议题,助推法律顾问发挥作用,有效避免法律风险。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0年,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13件,市人大代表建议7件,市政协委员提案6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已完成答复,得到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反馈。

三、提升普法宣传力度

认真落实水利“谁执法谁普法”,把普法宣传教育与全面推行河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保护、水土保持、水利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疫情防控等工作紧密结合。利用“国家宪法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保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电视、报刊、LED、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优势,积极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库区、进网络等,不断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依托水利普法阵地,面向社会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集中普法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成效。

四、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三集中两到位”要求,县级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全部纳入省网上办事大厅运行,不存在乱作为、推读扯皮、办事效率低等问题。年内,县水利局共办结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项目65项。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査检查工作,公布年度“两单一库”名单,分5类随机抽取13个项目,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动态修订《闽侯县水利局权责清单》共75项,按照“五级十五同”要求,修订绑定县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共计31项,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编制规范事项清单并明确办理规则和流程。

五、强化行政执法能力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互动,构建生态环境保护联动工作机制。把普法融入到贯穿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法治实践的全过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砂石整治常抓不懈,累计出动砂石执法人员26280人次,执法车1095辆次,执法艇7665多航次,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27起,查扣违法运砂车辆23部、船舶8艘(含“三无”船只5艘),共处罚金110万元。主要河道设立7个视频点,所有运砂船安装GPS定位监控,实行24小时闽江河道巡查,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行为,有关经验在2020年初的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每次开展执法行动,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亮证执法”,依法公示身份,出具水行政处罚等执法文书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每月统计执法情况报送相关部门,同时将执法情况在行政处罚大厅进行公布。

六、推动法制监督制约

认真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局工作提出的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并按时办结,满意度100%。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20年6月,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特邀海山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局参与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知识讲座,努力提高行政诉讼败诉率。今年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6件,已办结6件,受理12345便民诉求件752件,已按时办结691件,按时办结率、答复率均为100%。实行政务公开支付,2020年收到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答复1条,答复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