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函[2022]53号)、《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编制的通知》(榕自然综[2023]283号)文件精神,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闽侯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
当前已经形成规划成果,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开展成果公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公众智慧。
一、公示时间:
2025年4月11日-2025年5月10日,公示期30日
二、公示内容
《闽侯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
三、意见反馈
(1)电子邮件反馈:mhxgtj@163.com
(2)纸质意见邮寄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C楼411室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修复科(来文请注明“闽侯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意见建议”字样,并附有效证件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3)联系电话:0591-22982504
附件:1.《闽侯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