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润棠公馆1#、2#、9#、10#、S1#-S3#、S9#、S10#楼项目(不含地下室)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5-05-24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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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侯盛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润棠公馆1#、2#、9#、10#、S1#-S3#、S9#、S10#楼项目(不含地下室)位于闽侯县竹岐乡。现闽侯盛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对建成的润棠公馆1#、2#、9#、10#、S1#-S3#、S9#、S10#楼项目(不含地下室)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闽侯盛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出,为提升项目景观绿化整体效果,在不改变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前提下,拟对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微调,具体内容如下:

  1.为便于与市政人行道相接,1#楼围墙南侧铺砖标高由15.3调整为14.7,1#南侧围墙往向北内退约13.7米。

  2.10#楼东南侧规划机动车车位取消3个,7#楼北侧规划机动车车位取消4个,2#楼西侧规划机动车车位增加7个,1#、9#楼东北侧、2#、10#楼北侧非机动车车位取消。调整后整个项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的指标保持不变,调整后绿化指标不变。

  3.S2#与3#楼之间增加设置了便民景观园路。

  4.S2#楼原北侧公共活动场地调整为绿化及景观园林路。

  5.3#楼东侧原绿地调整为水景区域。(具体详见附图)

  我局拟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原审批规划图及现场实际施工图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地点为“润棠公馆1#、2#、9#、10#、S1#-S3#、S9#、S10#楼”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www.minhou.gov.cn),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4日至2025年6月9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22062329)。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原审批规划图、现场测绘图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