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项目质量,树立高品质企业形象,提供更优质居住体验,现建设单位拟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具体调整如下:
1、在项目中心景观区(11#楼南侧)新增一处15米×25米的泳池。
2、1#楼、2#楼、8#楼、9#楼和10#楼栋内分户墙调整,户型由原来的89平方米调整为108平方米,78平方米调整为58平方米。
3、在项目北侧新增机动车停车位24个,西南角新增机动车停车位2个,共计新增地面机动车停车位26个。
该项目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容积率2.5,建筑密度16.85%,绿地率32.48%,总建筑面积146180.4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11215.6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492.52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216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815辆。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总平面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8日。公示地点:坤鸿天玺项目现场、福州日报、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栋5-6层,邮编:350100。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面图、建筑方案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