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对标国内一流大学城开展建设,打造集宜学、宜业、宜居、宜游于一体的高品质新城,完善一流的功能配套和一流的共建共享,完善民生设施配套同时对接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我局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旗山湖单元B-19地块(省美术馆)地块调整论证》(以下简称“论证方案”)。该论证方案已于2021年12月30日通过我局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将该地块控规调整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闽侯县政务信息网(www.minhou.gov.cn)上。公示时间自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30日,公示期间欢迎各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对规划提出意见与建议。
来信邮寄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C栋5楼(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350100,联系电话:0591-22075898,电子邮件:mhcxgh@163.com,并注明“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旗山湖单元B-19地块(省美术馆)地块调整论证意见与建议”。
附件:规划调整前后方案对比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规划调整前后方案对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