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区发展需要,校方拟对校区生活区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校方分两次办理完成生活区土地证:2014年办理生活区土地证 “闽国用(2014)第00007号”,宗地面积498672.94平方米(合748亩);2022年1月取得了专家公寓楼地块的不动产权,不动产权号“闽(2022)闽侯县不动产权第0003008号”,宗地面积74891平方米(合112.34亩)。之后校方对上述两个地块的土地证进行并证工作,并于2022年4月取得不动产权号“闽(2022)闽侯县不动产权第0006217号”,宗地面积573563.94平方米(合860.34亩)。故总平面中总用地面积变更为573563.94平方米。此次调整将新增宗地内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不计容建筑面积等技术经济指标并入新总平图中进行统筹规划。
2、调整专家公寓片区规划,取消原总平中9栋专家公寓楼(共48户),拟新建15栋专家公寓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6850㎡。
3、在生态人工湖西侧,专家楼门卫2位置调整至山体南侧,建筑名称更改为配套管理用房,面积和层数不变。
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用地面积573563.94㎡,实用地面积479796.08㎡,容积率0.85,建筑密度20.87%,绿地率37.3%,总建筑面积426278.83㎡,计容建筑面积414978.83㎡,不计容建筑面积11300㎡,机动车停车位692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3617辆。
以上调整均满足相关规划条件要求,建筑退让、日照等规划指标均符合《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同时该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经闽侯县人民政府会审通过《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生活区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调整方案会审纪要》(侯政办项〔2022〕133号),具体调整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8日。公示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生活区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栋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