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和云谷·东南科创基地A区总平面及建筑设计方案拟调整公示

来源:2023-12-21 发布时间: 2022-09-29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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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均和产业(福州)有限公司建设的均和云谷·东南科创基地A区位于闽侯县上街镇,项目总用地面积71354.00平方米。原总平面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总用地面积71354.00平方米容积率1.10,建筑密度33.98%,绿地率15.00%,总建筑面积66652.9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8671.9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490.0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1211.46 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281辆,非机动车停车位面积1348

因实际建设需要,建设单位拟对该项目总平面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取消5#楼。

2、扩大7#楼建筑基底面积,层数由3层调整为4层,规划建筑高度由14.9m调整为18.30m。

3、缩小10#楼建筑基底面积,层数及规划建筑高度保持不变。

4、总平面图位于原5#7#10#楼栋周边的绿地、室外不可燃堆场、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位等根据以上楼栋调整进行微调。

均和云谷·东南科创基地A区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用地面积71354.00平方米,容积率1.10,建筑密度31.69%绿地率15.00%总建筑面积66142.1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8671.8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798.7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9784.21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281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348辆。

以上调整均满足相关规划条件要求,建筑退让、日照等规划指标均符合《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同时该调整方案于2022年9月26日经闽侯县人民政府会审通过《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均和云谷·东南科创基地A区总平面及建筑设计调整方案会审纪要》(侯政办项〔2022〕160号),具体调整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929日至2022年1017公示地点:均和云谷·东南科创基地A区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需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栋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相关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