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侯宇祥食品有限公司厂区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情况的公示

来源:2023-12-21 发布时间: 2022-11-24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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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侯宇祥食品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闽侯宇祥食品有限公司厂区项目位于闽侯县南通镇,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经审核,建筑主体基本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121202100027号)要求。因生产工艺需要,建设单位申请对部分楼梯位置和电梯尺寸进行微调。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厂房楼梯位置以及1#厂房、2#厂房、3#厂房电梯井尺寸进行微调。

(具体详见附图)

现我局拟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原审批规划图及现场测绘图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地点为“闽侯宇祥食品有限公司厂区”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www.minhou.gov.cn),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月2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原审批规划图、现场测绘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