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鑫铭森智能制造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施工图变更)的公示

来源:2023-12-21 发布时间: 2023-05-26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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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鑫铭森工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福州鑫铭森智能制造总部基地项目位于闽侯县鸿尾乡。我局于202288日核发了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121202200087号),于2022年12月5日批复了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施工图变更)(侯自然审〔2022〕015号)。

建设单位为提升企业形象及更好地与周边建筑立面风格相协调,向我局申请外立面调整,拟调整内容如下:(具体详见图纸)

    1、综合楼、1#厂房:调整综合楼及1#厂房入口处台阶位置及尺寸;调整外立面的窗户尺寸、位置以及数量;增加外立面造型柱及造型线脚;变更外立面色彩由原深灰色、米色调整为青灰色、米色。

2、2#、3#厂房:增大2#、3#厂房大门尺寸;屋面排气扇由屋脊两侧各2排调整为各1排。

3、4#厂房:增大4#厂房南面及山墙面大门尺寸,屋面排气扇由屋脊两侧各2排调整为各1排。

4、以上变更不涉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变化。

经审核,调整内容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划》(2016)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526日至202368日。公示地点福州鑫铭森智能制造总部基地”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变更前后图纸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