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B区—商业楼项目总平规划拟调整的公示

来源:2023-12-21 发布时间: 2023-09-19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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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项目位于闽侯县上街镇。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于2012年11月30日经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通过,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3317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0717平方米,容积率1.673,建筑密度18.9%,绿地率30%。

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对该项目B区—商业楼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如下调整:调整B区未建商业楼的建筑轮廓及周边景观小品、绿化、停车位等。调整后该项目总平面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保持不变。

以上调整均满足相关规划条件要求,建筑退让、日照等规划指标均符合《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同时该建筑设计调整方案于2023年9月4日经闽侯县人民政府会审通过《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B区B—商业楼项目建筑设计方案会审纪要》(侯政办项〔2023〕106号),具体调整详见附图。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8日。公示地点: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B区—商业楼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栋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 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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