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原设计方案项目西北侧护坡坡度过大,存在安全隐患,建设单位申请在满足消防、日照、建筑退距等要求情况下,对护坡坡度进行放缓调整,具体位置详见现场测绘图。(具体详见附图)
现我局拟按现状予以规划条件核实,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地点为“海丝居艺花园一期”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www.minhou.gov.cn)、福州日报,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6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2329)。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原审批总平面图、现场测验平面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