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证事项: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A区一期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二、听证时间
2023年12月21日上午9:30
三、听证地点
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C座6层会议室。
四、听证参加人及产生途径
1.听证会主持人黄钦平,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听证会记录员黄泽露,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
2.听证会代表
(1)业主代表:业主代表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业主代表应当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携带本人书面参加听证申请书(注: 听证申请书中须注明听证申请人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等利害关系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前往本机关六楼办公室递交听证申请。我局将根据业主的申请情况选定业主代表。
(2)建设单位:福建省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公众代表:我局拟邀请与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A区—期项目无利害关系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工作人员等担任公众代表。
五、参加听证会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2.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3.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4.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联系人:黄泽露 联系电话:22981316
特此公告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