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斯狄渢混合能源有限公司厂区总平面规划调整及14#厂房、6.1#厂房建筑设计方案的公示

来源:2023-12-21 发布时间: 2024-01-19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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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斯狄渢混合能源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福州斯狄渢混合能源有限公司厂区项目位于闽侯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东岭路7号。

福州斯狄渢混合能源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于2016年2月2日经原闽侯县城乡规划局审批通过(侯规〔2016〕112号),原总平面规划方案主要技术经济为:总征地面积50614.39平方米,实用地面积50614.3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578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903.5平方米,容积率1.30,建筑密度 31.2%,绿地率14.6%,建筑系数 42.5%;机动车停车位(小型)75辆,非机动车停车位929辆。

该项目地块由福州斯狄渢混合能源有限公司承接,现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进行重新规划设计,具体调整如下:

保留1#~9#厂房、540T埋地消防水池及泵房、值班室一等已建建筑;拟在厂区东北角新建一栋14#厂房(丙类厂房)、在厂区南侧原有6#厂房处扩建一栋6.1#厂房(丙类厂房);同时对厂区内道路、停车位、绿化以及堆场进行优化。

调整后总平面规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征地面积50614.39平方米,实用地面积42983.6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7325.4平方米,室外堆场面积1756.3平方米,总建筑总面积81593.25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78301.45平方米,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地下室建筑面积)3291.8平方米,容积率1.82,建筑密度40.3%,建筑系数44.4%,绿地面积6520.29平方米,绿地率15.17%,机动车停车位(小型)253辆,非机动车停车位832辆,行政办公及其服务设施占地率及占总建筑面积比例0%。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该项目调整前后的总平面图及14#厂房、6.1#厂房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1日。公示地点:福州斯狄渢混合能源有限公司厂区14#厂房、6.1#厂房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1、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2、14#厂房、6.1#厂房建筑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