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森联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二期项目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5-04-24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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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森联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福州森联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厂房三(扩建)、厂房五、厂房六、消防水池及泵房项目位于闽侯县竹岐乡榕西村。现福州森联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申请对建成的福州森联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二期项目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福州森联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提出,出于消防及结构安全方面的考虑,对厂房三(扩建)原设计的天井位置及尺寸进行调整;出于对设备安装和维护检修的需求,对厂房三(扩建)、厂房五的机房平面尺寸、标高及不上人屋面的尺寸范围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厂房三(扩建)原设计的天井位置及尺寸在图纸施工图审查阶段,进行了修改:主要原因是消防及结构安全方面的考虑。原规划天井尺寸,自然排烟室外天井面积不够,且周长无法覆盖室内排烟距离要求,因此做了长度上的调整。结构安全上主要是因为原设计的天井位置与原已建厂房三外墙紧邻,切断了新建厂房三(扩建)E轴和D轴之间楼板的板带联系,不利于外挑结构的整体稳定性。

  2.厂房三(扩建)、厂房五在施工图纸深化设计阶段,经对电梯制造商提供的技术参数进行复核后,发现原设计方案中的电梯井道净空尺寸及机房面积无法满足设备安装和维护检修的需求,故对机房平面尺寸及标高进行了适当调整。同时基于建筑外立面整体效果与结构安全性的双重考量,结合建筑与结构专业的意见,对不上人屋面的尺寸范围进行了优化。(具体详见附图)

  我局拟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原审批规划图及现场实际施工图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地点为“福州森联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二期项目”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www.minhou.gov.cn),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11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22062329)。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原审批规划图、现场实际施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