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自购疫苗补助经费公示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19-07-18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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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18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18200号)精神,2018年我县列入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的养殖场有三个分别是福建光华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闽侯县连富农牧发展有限公司、闽侯宏盛农牧有限公司等3个养殖场,经审核“先打后补”试点养殖场报送的资料、核定养殖数量等,数量核定时间为201711月到201810月止。核定头数为53700头,按每头补助2元,补助金额10.74万元。其中福建光华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核定数量为37761头,补助金额7.5522万元;闽侯县连富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核定数量为10517头补助金额2.1034万元;闽侯宏盛农牧有限公司核定数量5422头,补助金额1.0844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7182019726。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与县农业局联系。

 

农业局纪检室电话:22066696

县畜牧兽医站电话:22066662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