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因福州(闽侯)S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要,拟对闽侯县大湖乡、南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修改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0年9月14日前向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是与修改闽侯县大湖乡、南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公民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3、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提出书面申请时效以送达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准。
4、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成者其他组织的人员代表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最后核定的人员为准。
5、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当准时到场,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0591-22982504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