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
根据福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福州市级直控城市副食品基地审核申报的通知》(榕商务保障〔2020〕18号)精神,2019年12月签约的《福州市级直控城市副食品基地协议》即将到期,请各乡镇(街道)积极组织辖区企业进行申报,按“属地原则”做好申报、审核等工作,于2020年10月10日前以正式行文报送县商务局,企业申报材料一式4份。
一、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对2019年签约基地进行调整优化,对主要供应福州市场的基地优先予以考虑;可增加牛、羊基地。
二、申报的基地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基地场不在当地禁养区范围内,愿意承担市政府主管部门下达的市场监测和应急调控任务。2、生猪生产基地必须是市县两级政府确认的拟保留生猪养殖场,且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与产品认定,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其他环保有效证明文件。3、牛、羊、蛋禽、肉禽和特色产品生产基地应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4、无涉黑涉恶行为。
三、申报材料包括:各乡镇(街道)申报文件、基地推荐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无公害证书复印件、由农业部门出具的“非禁养区证明”(生猪养殖企业可不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涉黑涉恶行为证明”、保证材料真实性准确性承诺书。生猪生产基地应提供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其他环保有效证明文件等,首次申报生猪生产基地的应提供被市县两级政府确认为拟保留生猪养殖场等相关证明材料。(科室联系电话:22981827)
附件:1.《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福州市级直控城市
副食品基地审核申报的通知》(榕商务保障〔2020〕
18号)
2.福州市级直控生猪生产基地推荐表
3.福州市级直控蛋(肉禽)生产基地推荐表
4.福州市级直控羊(牛)生产基地推荐表
5.福州市级直控特色品种生产基地推荐表
6.“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信用承诺书
闽侯县商务局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