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
根据福州市商务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福建省2021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商务电商〔2021〕14号)的文件要求,项目申报按“属地原则”逐级申报,申报条件详见附件。请各乡镇(街道)按规定程序审核电子商务企业申报材料,于2021年4月12日前以正式行文报送县商务局、县财政局,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七份及电子版申请材料一份(以光盘或U盘方式报送)。
附件:《福州市商务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福建省2021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商务电商〔2021〕14号)
闽侯县商务局 闽侯县财政局
2021年4月8日
(联系人:许思遥 联系电话:2298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