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开展2024年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项目,现将项目申报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施目标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和“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培育一些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项目,全面提升我县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能力,有效预防控制病虫危害蔓延,减轻农残,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安全。
二、项目实施内容
农作物主要病虫害的专业化统防统治:扶持发展一批装备现代植保机械、服务高效、规模适度的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推广应用大中型高效施药机械、科学用药,培育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积极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大力推广新农药、新药械,提升病虫害防控装备水平,加快转变病虫害防控方式,推进统防统治,解决一家一户“打药难”“乱打药”等问题。实现农药减量控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三、申报对象和补助标准
1、申报对象:经工商注册的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等,申报单位应配有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受过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
2、补助标准:拟计划开展两个统防统治服务项目,在我县内开展水稻等农作物主要病虫害专业统防统治服务,经验收合格的每亩次补贴10元,补助总面积8000亩次,合计补助资金不超过8万元,项目资金用于施药作业补贴。
四、补助时间
鉴于早稻等农作物防治适期从5月开始,且《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24号)为2024 年 5 月 20 日下发。申报单位于我县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的补助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12月15日。
五、申请程序和材料
1、申报:符合农作物主要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项目补助申报条件的组织,应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自愿向闽侯县农业农村局申请,要求附有申请报告和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2份),于2024年7月15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2、审核:申报材料经我局审核,实施项目不能重复申报,重复补助;申报对象应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全县拟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项目2个,补助的对象为2个,若申请项目补助的对象不超过2个(含2个),申报项目的对象即为项目实施组织;若超出2个,我局将组织相关业务站对项目进行核查审定,筛选出2个项目。经县农业农村局审定的项目和资金安排的意见,在闽侯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3、签订协议:县农业农村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统防统治项目协议”。
4、项目总结: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应及时提交项目实施总结3份和项目实施的凭证,总结要有实施过程的相片和项目绩效数据(要有防控效果和经济社会效益)
六、补助资金发放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项目的实施、落实,对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组织验收;验收结果符合要求,及时依照程序发放项目补助资金。项目资金补助的情况经闽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项目实施组织凭项目验收单(附件2)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资金补助申请。
七、项目验收要求及时间
承担单位要在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并提交验收申请,逾期不予验收,并取消补助资格。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B栋506室闽侯县植保植检站
邮政编码:350101
联系人:兰美云
联系电话:0591-22982613
附件:1.项目申报书
2.2024年闽侯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项目验收表
3.2024年闽侯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推广项目工作与技术方案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8日
附件1:
2024年 项目
申报书
项 目 名 称:
承 担 单 位:
项目单位法人代表:
项目单位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通 讯 地 址:
E - MAIL: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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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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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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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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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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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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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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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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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 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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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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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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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 单位 项目 基本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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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体目标和本年度项目建设目标。包括示范推广数量与规模,主要技术、规模、示范带动面积,项目预期目标等。) 实施地点: 示范作物: 示范面积: 主要技术: 项目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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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单 位 意 见 |
法人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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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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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纸质卫星地图) |
附件2:
2024年闽侯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项目验收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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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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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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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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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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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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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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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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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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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单位 |
职务/职称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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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3:
2024年闽侯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示范推广项目工作与技术方案
为大力推进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推动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专项行动的落实,实现农药减量控害,保障农产品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开展水稻、蔬菜、果树等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示范推广项目,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水稻生产为重点,示范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带动不同作物、关键时期的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的实施,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4000亩次以上,优先扶持服务面积万亩次以上组织。扶持筹建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鼓励引进异地规模、技术成熟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通过实行跨乡镇作业,带动当地示范工作的开展。
二、建设主要内容
专业化统防统治合同服务面积4000亩次以上,按照“五有”(即有法人资格、有规章制度、有技术队伍、有统治设备、有档案记录)的要求,开展水稻等农作物主要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项目区实行整片、整村推进,带动区域性联防联控,及时有效预防控制病虫危害蔓延,提高防治水平,减少农药使用量,减轻面源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三、项目技术措施和组织保障
(一)规范管理机制 树立典型队伍
重点扶持壮大有实力、有潜力的专业化防治队伍,树立典型,使专业化防治模式逐渐为广大农户接受,专业化防治队伍市场化、企业化规模不断壮大。专业队实行统一组织管理,集中开展服务。防治队内部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有专门办公场所,专人负责防治业务接洽和日常管理工作;专人负责施药技术工作,指导各施药期农药具体使用,做到安全用药,做好施药记录;专人负责对器械进行造册、维修、维护和保管工作,专人负责田间施药操作。防治队要建立病虫害防治可追溯制度,建立服务档案,涵盖从与农户订立服务协议或合同到防治后效果评估整个过程。
(二)统一防治药剂 统一喷药时间
针对不同的病虫害发生情况,建议使用同一类型的对口高效农药,保证病虫害的有效控制和扑灭。专业队成员和临时雇来的喷药农民对整个示范片的农作物在病虫情报通知的防治关键期2-3天内进行喷药防治,保证提高防效、为增产增收打基础。
(三)自愿参加防治 合理收取费用
专业化防治专业队根据成本核算收取费用,设立三种模式:一是包工代治,专业队负责喷药,收取喷药工钱, 药剂配方由专业队建议,农药由农民自己购买。二是包工包药,专业队负责购药和喷药,收取农药费(按每次农药实际费用)和喷药工钱,药剂配方由专业队定,农药由专业队代购。三是全程承包,农户和专业队签订防治合同,由专业队负责全季病虫害防治工作。
(四)加强宣传培训,推进技术到位
植保植检站充分利用手机端微信、现场咨询、举办技术培训、组织现场观摩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技术落到千家万户,带动全县普及推广。
(五)加强监测预警,统一发布信息
以县植保植检站为主体,建立10个病虫监测点,分析病虫发生趋势,根据病虫情,及时发布病虫情报。在病虫发生关键时期,及时下达文件,适时组织开展培训、下乡指导服务。
(六)提升硬件水平,提高防控效率
鼓励专业化服务组织配备使用喷杆喷雾机、农用植保无人飞机等先进、高效植保机械,采用低容量喷雾、静电喷雾等先进施药技术提高喷雾对靶性,降低飘移损失,以提升农药利用率及病虫害防控效率、效果。
四、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内容完成后进行验收,通过验收项目,在闽侯县政府网公示无异议,经闽侯县农业农村局局务会议研究同意后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五、资金管理和概算
每个项目拟补助资金不超过4万元,总补助资金不超过8万元,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开展防治服务作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