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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二)
闽侯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二)
各中学、小学学区,实小、二实小、附小、实幼、附幼、特校,各民办学校:
为切实规范我县学校教育管理、学校校车安全、中小学实验室规程执行、培训机构依法办学等工作。根据闽侯县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工作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12月7日—18日
二、检查对象
从闽侯县教育系统监管对象名录库中的220所学校(幼儿园)及培训机构中,随机抽取11所作为检查对象。
三、检查内容
1. 县级教育督导。检查领导职责、经费投入与管理、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管理、教育事业发展指标。
2. 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监督检查。检查是否违反规定使用童工。
3. 对学校校车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检查校车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等情况。
4. 对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规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普通中小学实验室和图书馆的建、配、管、用、研、培等情况。
5.对民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办学活动的督导。检查民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是否依法办学、机构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
四、检查人员
从闽侯县教育系统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人组成检查组,指定组长负责检查工作。
五、结果运用
检查结束,检查组应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并通过闽侯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构成行政处罚要件的,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予以处置。评估结果将作为学校年终考评的主要依据之一,与学校申报评选各类先进挂钩。
附件:闽侯县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登记表
闽侯县教育局
2020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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