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意向需求公示

来源:闽侯县卫健局 发布时间: 2021-11-12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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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市场调研,我院拟采购一批进口产品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院拟采购进口产品意向需求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采购产品名称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

(万元)

是否排除进口产品

1

腹腔镜成像系统(模块提升3D)

详见附件

200

不排除

2

大钳道治疗性胃镜

详见附件

100

不排除

3

电子喉镜

详见附件

90

不排除

4

十二指肠镜

详见附件

60

不排除

5

麻醉机

详见附件

55

不排除

 

1、经初步市场调研,我院拟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对相关需求有异议的,请供应商提交书面说明应包括拟供国产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及相关佐证材料等除说明函件外,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说明函件格式自拟。

2、本项目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异议。

3、本次公开的需求意向是我院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采购人:闽侯县医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18号

联系人:

电话:0591-22982159

 

 

2021年1112

 

附件、

一、技术要求:

序号1:腹腔镜成像系统(模块提升3D)

(一)功能或用途:

本项目用于手术室开展微创手术,对医疗、教学、科研起推动与促进的作用。其系统应具有配置齐全、性能稳定、操作简便安全,并具良好的升级能力。

(二)产品性能要求:

1、3D影像模块

1.1可处理3D和2D画面信号,分辨率支持1920x1080,逐行扫描。

1.2三维立体术野画面至少5级亮度可调,5级电子变焦功能。

▲1.3三维立体术野画面可实现上下、左右及180°翻转功能。

1.4可实现3D和2D图像之间的一键切换。

1.5电气安全:医用设备电气安全CF-1类,可应用于心脏设备。

1.6全数字化信号传输,支持50Hz和60Hz输出。

1.7具有技术过时保护:其模块具有兼容性、可升级。

1.8重量:3.96Kg。

1.9电源:100-120V,50/60Hz;200-240V,50/60Hz,耗电量:62VA。

2、全高清三维立体腹腔镜

2.1、采集像素为1920x1080,双路1080P全高清视频信号采集。

2.2、镜身一体化设计,整体均可以进行高温高压灭菌。

▲2.3、最大景深不小于200mm,可远距离观察,提高可视面积,并有效防止镜头污染。

2.4、视角30度,视野范围不小于80°提高可视面积。

2.5、具有防雾功能,有效防止镜面起雾。

▲2.6、重量不高420g,可进行单手控制,方便术中操作。

2.7、免调焦设计,在立体视觉中全部景深范围内均清晰呈现。

2.8、可实现通过摄像头按键控制气腹机,冷光源。

2.9、摄像头3个按键可设置不少于4种快捷键,可预设功能至少包括术野录像、拍照、打印,调节白平衡、亮度。

▲2.10、电气安全:医用设备电气安全CF-1类,可应用于心脏设备

▲2.11、具备动态调节画面亮度,暗处增亮,降低反光,提高细节显示和对比功能;可通过电子染色,达到凸显血管、易于分辨的目的,辅助辨别病变组织的作用。

2.12、标配原厂3D腹腔镜专用消毒篮。

▲3、30°镜,超广角,霍普金斯Ⅱ型柱状镜体,直径5mm,长29cm,可高温高压消

直径10mm,长31cm,可高温高压消毒

(三)材料、结构、外观指标:

由功能性模块组成,有主机模块,功能模块(包括2D,3D),内窥镜,医用监视器,导光束等构成;是集光学,电子,机械,材料等综合系统

(四)安全指标:

CF一类,除颤防护(最高级别)

产品依法经药监部门审批注册,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合格产品。

(五)、其它技术要求:

图形化界面,影像增强功能

(六)、配置要求

1、3D影像模块1

2、3D电子镜30度2

3、导光束,高耐热性,直径4.8mm,长300cm1

4、32寸3D医用监视器1

5、3D医用监视器底座1

6、消毒盒,用于3D电子镜2

7、内窥镜专用台车,一体化专用型1

8、3D眼镜,夹片式,圆偏振4

9、3D眼镜,被动偏振光式3

10、30°镜,超广角,霍普金斯Ⅱ型柱状镜体,直径5mm,长29cm,可高温高压消1

11、导光束,直径3.5mm,长230cm1

12、导光束,高耐热性,直径4.8mm,长300cm1

13、消毒盒,镜子专用1

序号2:大钳道治疗性胃镜

(一)功能或用途:

用于上消化道治疗,进行复杂手术。包括ESD和ERCP

(二)产品性能要求:

2.电子治疗胃镜1条

1.视野角:≥140°

2.视野方向:0°直视

3.景深:3-100mm

(三)材料、结构、外观指标:

4.先端部外径:≤9.9mm

5.插入部≤9.9mm

6.弯曲部弯曲角度:上≥210°,下≥90°,左≥100°、右≥100°

7.有效长度:≥1,030mm

8.全长:≥1,350mm

9.钳子管道内径:≥3.2mm

10.最小可视距离:≤3mm

11.副送水功能:可

(四)安全指标:

产品依法经药监部门审批注册,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合格产品。

序号3:电子喉镜:

(一)功能或用途:

耳,鼻,咽,喉部及声带检查及手术

(二)产品性能要求:

主机高清分辨率达到1920*1080,镜子带有2.0手术通道

(三)材料、结构、外观指标:

外观小巧方便,结构简单牢固,材料安全环保。

(四)安全指标:

符合常规电路要求

产品依法经药监部门审批注册,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合格产品。

(五)、其它技术要求:

1.1主机光源一体化设计;

*1.2HD+专业级高清图像处理机,输出分辨率:≥1920*1080;

*1.3可兼容电子支气管镜、电子胃肠镜、超声镜等;

1.4智能景深预测功能;

1.5智能图像轮廓增强功能;

1.6智能图像降噪功能;

*1.7主机带有内镜锁定功能,轻轻按下锁定手柄,即可牢固的把内镜与主机相连;同时支持电源接口,主机接口热插拔;

1.8提供多组标准USB接口,可直接存储镜下图片及相关数据;

1.9提供网络接口,可与院内网络连接;

1.10图像多级放大功能,整体/部分放大;

1.11图像冻结功能,智能选择最优画面进行冻结,同时画中画显示实时画面;

1.12脚踏泵控制,可通过脚踏开关调整送水泵的级别、开关;

*1.13光源采用≥150W氙灯内置于主机中,保证色彩还原度;

1.14峰值、平均测光方式,自动、手动调光方式;

1.15自动白平衡及多档颜色调节功能,颜色数据自动记忆;

1.16多种、多组常规输出方式RGBS、Y/C、VIDEO;

*1.17配合频闪光源可实现血管增强下频闪喉镜检查

1.18可以使用3种以上功能强调模式,在不改变亮度的情况下,几种模式的切换,更好的显示黏膜表层血管,适合鼻咽、咽、喉、下咽等部位的早癌病变的筛查工作。

2.电子鼻咽喉镜:一条

*2.1接口(导光管接口)可180度旋转,有利于医生的操作和对镜子的保护;

2.2视野角:≥80度,景深:≥3mm--50mm;

2.3弯曲角度:上≥130度,下≥130度;

2.4先端硬质部外径:≤4.8mm;

2.5插入部外径:≤4.9mm;

2.6有效长度≥300mm,全长≥575mm;

*2.7镜子前端自带滤光片能实现白光下的血管强调

序号4:电子十二指肠镜

(一)功能或用途:

用于上消化道治疗,进行复杂手术。包括ESD和ERCP

(二)产品性能要求:

电子十二指肠镜1条

1.1视野角:≥100°(直视)

1.2景深:5-60mm

(三)材料、结构、外观指标:

1.3插入部外径:≤11.3mm

1.4先端部外径:≤13.5mm

1.5弯曲部弯曲角度:上≥120°,下≥90°,左≥90°、右≥110°

1.6有效长度:≥1,240mm

1.7全长:≥1,550mm

1.8钳子管道内径:≥4.15mm

1.9最小可视距离:≤10mm

1.10与科室原有设备兼容

(四)安全指标:

产品依法经药监部门审批注册,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合格产品。

序号5:麻醉机

(一)功能或用途:

麻醉系统适用于成人、儿童与新生儿麻醉手术使用,用于监测手术病人呼吸及生命体征的麻醉必要设备

(二)产品性能要求:

氧气空气气源,电子流量计,★配置2个挥发罐的位置,标配一个七氟醚挥发罐(需与麻醉系统同品牌原厂生产);可选配地氟醚挥发罐(需与麻醉系统同品牌原厂生产)。

▲模块化呼吸回路,所有传感器及连接电缆需内置在回路内;所有回路模块不用任何工具可以拆卸、安装。呼吸回路(含流量传感器)可耐受134℃高温高压消毒,避免院内交叉感染。

气动电控呼吸机,支持中英文界面;

外置式彩色触摸屏,视角可调。

外置式彩色触摸屏≥15英寸,分辨率≥1024x768,可270度平面旋转及可调节倾斜度;当触屏失灵,手动可调。

▲提供辅助/控制通气,通气模式:标配:容量控制、压力控制、手动通气、电子PEEP;通气模式:SIMV、PSVpro(带窒息保护功能)、PCV-VG(压力控制-容量保证)。

(三)材料、结构、外观指标:

ABC回路的主机机架,带推车,三个大抽屉,带脚轮刹车。配置气体监测模块插槽。

▲整个呼吸回路不要任何工具可徒手拆卸,可134度高温高压消毒

(四)安全指标:

智能化呼吸机,有防止错误设置功能,保证麻醉安全。

用户可选择的全自检或部分自检功能,既能保证安全的使用,又能保证紧急抢救时的快速启动,可无限次跳过自检。

★自动检测挥发罐状态,提示低压漏气情况

(五)具体技术指标要求:

★2个挥发罐的位置,标配一个七氟醚挥发罐,可选配原厂同品牌地氟醚挥发罐。

▲回路呼吸环监测功能,可监测描记:压力容量环、流量容量环和压力流量环;呼吸环可与波形同屏显示,回路顺应性;气体流速。

▲流量传感器可耐受134℃高温高压消毒

(六)、配置要求:

麻醉主机架,智能化气动电控呼吸机,柒氟醚挥发罐,基本通气模式及高级通气模式,主动废气排放系统,麻醉插槽CO2监测功能

二、商务要求:

(一)交付的时间和地点(范围):

进口产品合同生效60,国产产品合同生效30内交货,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昙石山东大道123号闽侯县医院院内指定地点。

(二)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1、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付95%货款

2、设备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一年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3%货款

3、设备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三年维保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五息支付2%货款

(三)技术服务要求

1、安装调试要求:

1.1由中标人负责设备的现场安装和调试,在接到用户通知后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由采购单位签字确认,附验收报告);安装须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1.2中标人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招标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1.3在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中标人安装调试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1.4中标人安装结束后应在规定的交付使用时间之前将废物移离现场,清理妥当,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5中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及施工用具,在进入采购人安装地现场后的保管,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在安装地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食宿,由中标人负责。

2、培训要求

2.1现场培训:中标人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后即进行现场培训直至需方基本掌握使用操作、维护保养技术。

2.2专门培训:中标人就设备的安装、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等培训需方1名技术人员,直到采购人受训人员全部掌握运行操作、维护保养技术,并能达到正确检修、维护、排除一般故障为止。

2.3培训方式:技术培训、操作培训。

2.4此项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要求

3.1质保期:

设备质保期为1年(厂家或国家有更长质量保证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从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3.2 产品实行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如出现因设 计、制造、运输、装卸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无偿负责维修、更换。保修期后出现故障,只收取基本维护费用。质量保修期内若产品在运行中发生问题,中标人应在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和更换零部件或更换新产品等服务。质量保修期后,中标人有接到故障处理通知的,技术人员应在48小时内到达购采购人地点做好产品维修。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3在保修期以后,保证用户在设备正常使用寿命期内,以合理价格购买到零配件和易损件,但只能收取配件费,不收人工服务费。

4、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4.1 验收标准:设备按国家相关标准、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相关条款要求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采购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中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中标后应向采购人提供其产品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有权视为验收不合格。

4.2 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中标人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4.2.1 出厂检验:中标人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结果必须符合4.1验收标准的要求。

4.2.2 安装调试检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标人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采购人。

4.2.3 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中标人负责并会同采购人及有关部门或专家(如需)按第4.1款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最终验收。发现虚假响应参数,将不予以验收。 

4.3 中标人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应单列清单注明。属于进口货物的须提供报关单等相关完税证明。如需办理进口手续,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4.4 本章节《技术规格要求》内容只提及产品主要配置,中标人应根据投标产品的特点,提供足够的部件,确保产品能通过验收和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因中标人提供的部件不足够,导致产品不能通过验收和法定部门计量检定,则所欠缺的部件由中标人负责免费提供,且每逾期一天,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偿付不能通过验收和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的产品总价的2‰的延误金。

4.5 在验收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6 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5、技术资料要求

中标人应在设备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技术操作手册、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维修线路原理图及其维修资料;零部件目录;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6、专用工具

中标供 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如果有的话),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7、备品备件

中标供应商应提供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如果有的话),其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