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9-13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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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1月15日,县委巡察三组对中共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19项共54个问题,提出了5条整改意见。我局党组针对反馈的54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03条,已完成54个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高度政治自觉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县委巡察三组对我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反馈意见,党组领导班子以上率下,系统干部职工全员参与,思想认识到位,行动统一到位,问题认领到位,整改措施到位,目标责任到位,立行立改到位,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

  (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整改工作。3月7日,县委巡察三组意见反馈会后,我局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学习贯彻动员部署会,认真学习贯彻县委巡察三组巡察我局党组情况反馈会的精神,逐项逐条进行学习讨论、研究,吃透问题实质,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3月16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专题进行研究部署,对巡察反馈的19项问题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整改内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制定和印发了《<关于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侯市场监管党组〔2023〕9号),并采取建立整改落实情况台账形式,进行销号登记,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迅速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教科,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等工作。整改工作期间,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会议2次、局务会议2次、干部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关于巡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及移交问题清单,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推动整改落实。我局党组始终坚持履行和扛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勇于承担,主动认领问题,切实搞好整改,带头落实整改,形成了“头雁效应”。党组书记亲自指导起草、多次听取汇报整改方案。方案将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9项问题及54个具体表现细化分解成103项整改措施,整改工作由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其他局领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内容及工作职责分别牵头。每项都确定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明确了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做到以上率下。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逐条整改到位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深入的问题

  一是学习党的二十大氛围不够浓厚。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立即制作宣传学习二十大精神的宣传栏、海报,在局机关显著位置悬挂展示;利用局LED显示屏循环播放学习宣传的二十大精神的标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对局机关党建室宣传栏进行了更新和完善,让党建内容更加与时俱进;三是各支部及时通知所属支部党员撰写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心得体会,对不认真落实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四是举办全县市场监管系统股级及股级以下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班。2023年4月6日,我局在九楼会议室举办为期3天的全县市场监管系统股级及股级以下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班。轮训班以听取主题报告、专题辅导报告、集中研读原著原文、专题讨论等方式进行。大家原原本本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新版《中国共产党章程》,分组研讨了《如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并撰写了个人心得体会。

  二是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不够有力。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全面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守住安全底线。一是深化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2022年11月制定印发《闽侯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闽侯县建立健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落实属地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实施方案的通知》(侯食委〔2022〕5号)。闽侯县第一季度纳入包保主体的7279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包保已完成第一轮100%督导。2023年3月,县食安办举办闽侯县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业务培训,全县A、B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共计240余人参加培训。县食安办发放《闽侯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手册》350本,发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示短信2900余条。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组织开展监管干部及企业主体的学习培训,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三是强化食用植物油企业监管。推进《福州市进一步加强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若干措施》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落实,规范食用油生产企业监管和案件调查处理,对系统上13家食用油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为D级,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目前各在产企业均已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并签订食品安全公开承诺书,并购置智能流量计、电子台账等智慧监管数据措施。四是加强监管巡查力度。充分利用双随机检查、飞行检查、食品监督抽检、专项检查和企业自查等措施,结合多项行动对企业开展巡查,筑牢食品生产环节安全防线。2023年至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对辖区内13家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开展巡查整顿,检查34家次,整改问题50个。五是加强重点企业针对性监管。强化对多批次出现不合格食品企业监管措施,对出现不合格食品的生产企业,坚决要求其立即停产整改,同时强化督促指导,查找不合格原因并督促整改到位,对再次出现不合格食品的企业从重处罚,直至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今年已对2家企业做出吊销许可证处罚。六是强化监督抽检等技术手段,增加对食用油企业的监督抽检批次。2023年计划开展县级监督抽检共计3820批次,其中食用油计划抽检192批次。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推进广告服务业发展,建设特色企业聚集园区有所欠缺。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2022年10月闽侯县人民政府出台了《福建海西国家广告产业园(福州园)闽侯锦绣广告制造园建设和发展规划》,进一步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引导龙头企业聚集广告产业园区,营造良好的产业带动投资创业环境。今后,我局将加强对锦绣广告制造园的业务指导。

  二是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培育力度不足。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2022年,我局进一步加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培育力度,认真筛选我县辖区符合培育条件的企业,强化入企宣贯,提高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积极组织辖区企业申报上级组织的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评选。经精心指导筛选,推送福州中澳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金龙腾动力机械有限公司2家公司参评2022年福州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评选。通过积极对上沟通,2023年2月,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6区7县推送的参评企业中选出15家企业获评“2022年福州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我县2家企业均入选。

  三是"零费用"刻章工作推进缓慢。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0﹞83号)、《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侯政办﹝2020﹞112号)文件精神以及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告知单(编号:GZ2021SM00119号)关于“确保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零费用刻章改革工作”的要求,我局全力推进“零费用”刻章工作,立即向县政府汇报并制定工作方案。于2021年5月启动刻章单位招标工作,在公告期内因有多家企业对招标提出质疑,我局暂停启动招标程序。2021年8月经多方协调沟通,重新启动招标程序,已于2021年10月12日重新挂标,并与2021年12月对接中标单位立即入住中心提供免费刻章服务。截止2023年4月,共为3971户企业提供了免费印章刻制服务。

  四是招商引资积极性不高,方法不足。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高认识,积极协助配合市局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二是高度重视,成立招商项目服务小组,为招商工作提供有利保障;三是充分应用企业登记管理职能,在日常办理企业登记过程中,指定专人搜集招商项目线索;四是为招商项目企业提供延时服务的绿色通道,并指定专人为招商项目企业提供从咨询指导到收件办理颁发营业执照全程服务;五是以商招商。充分利用“商人信商、商家互信”的行业特点,抓住服务窗口与企业接触的有利时机,大力宣传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切实做好“借商宣传、以商招商”文章。2023年报送招商线索1条,注册资本达 10000万元。

  五是特种设备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不严。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目标责任制要求分解责任清单,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基层所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二是每周、月、季度对各基层所特种设备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目前已连续6周对基层所通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定期检验率、隐患整改率。三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清网行动”,对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未整改以及未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四个清单”(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进行隐患排查整治。截止5月8日共出动检查人员36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6家,发出整改意见书11份,提出整改意见37条,立案4起,通过特种设备安全“清网行动”为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打下良好的基础。四是为更好的做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完成安全目标责任制各项任务,近期我局还开展了以下工作:1.督促我县辖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含制造、安装、维保单位,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2023年4月27日上午召开了全县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工作会议;2.开展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液化石油气瓶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3.下发了“五一”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通知,专门召开“五一”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所领导带队深入特种设备重点单位、气瓶充装单位、旅游景点等开展节前安全检查,有力保障了节日期间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4.下发了2023年特种设备日常检查计划;5.深入祥谦钢材市场开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活动;6.3次局务会议听取局特安科巡察整改情况、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及措施、需协调问题的汇报;7.按照县政府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办法着手拟定我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办法。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巡察提出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按照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3.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效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企业设立登记超承诺时限。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由局长主持,分管副局长、各市场所所长、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注册审批工作部署推进会。会上,主要领导强调了关于8月底召开的市局督导会的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大家积极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同时会上要求相关责任科室积极配合注册审批相关工作,做好工作指导和配合。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对窗口的管理和教育,严格要求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和办事指南承诺的时限办理各项业务,并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避免出现超时现象发生。我局已定期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工作效率,熟练掌握登记系统软件的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引起超时。同时组织学习《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熟悉新版软件操作系统和新版文书规范,积极探索压缩办理时限,全面提升办事效率。三是优化人员配置,加强上下联动。对违反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的游某、邹某分别于2021年9月、2022年5月作出予以辞退的处理;对上街所上班时间玩手机的陈某等4位同志进行谈话,要求他们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在全局进行通报。同时对全系统窗口人员进行素质教育,统筹优化注册审批工作人员资源配置,按业务的轻重缓急、工作量大小合理调整充实注册审批业务受理、审查(含现场踏勘、专家评审)审批办结等环节岗位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审批科等业务科室和基层所负责人加强检查督导,确保每一项注册审批业务流程顺畅,各个环节无缝衔接,力求做到便捷高效。四是建立预警机制,及时自查自纠。成立专班,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办件情况,对即将到期的办理件进行提醒预警,督促工作人员按时办结。经过整改,我局企业设立登记业务办件未再出现超时情况;食品经营许可证办件时长明显缩短,有了很大提升,目前在福州市排行前列;我局窗口还推出了“异地迁移一次办”、“不出门,市场监管局喊你来办证”、“三提三效见行动,上门服务暖人心”、“延时服务”“一对一”服务等便民惠民举措,深受企业好评,2022年还收到了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大学送来的锦旗2面。

  4.关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食品相关单位各类违规现象较为突出。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我局坚持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和监管机制,推动福州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制定我县深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福州市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责任分解表》的要求,明确职责,梳理在食品流通、食用油生产、餐饮环节等方面的弱项短板,细化任务清单,确保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强化专项治理整顿,通过开展“守查保”专项、农村食品安全、食品流通环节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三是持续开展夏季食品安全攻坚行动。2022年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978家次,发现问题530家次,立整立改345家次,责令停产停业47家次,立案查处42家,开展集体约谈教育1次,对重点食品及瘦肉精开展监督抽检2791批次。2023年5月5日,制定《闽侯县2023 年食品安全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并召开部署会,围绕强化种养殖环节监管、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强化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强化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强化食品摊贩管理等七个方面的整治重点,科学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二是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不佳。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我局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和监管机制,推动福州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制定我县深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福州市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责任分解表》的要求,明确职责,梳理在食品流通、食用油生产、餐饮环节等方面的弱项短板,细化任务清单,确保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强化专项治理整顿,持续开展“守查保”专项、农村食品安全、食品流通环节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三是建立局领导及局机关科室挂钩联系乡镇(街道)工作机制,分解区域责任包干,责任落实到人,业务指导到位。

  三是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化工作推进缓慢。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下发《关于网格化监管系统上报录入的通知》,制定食品药品网格员任务目标,要求各乡镇(街道)网格员工作任务,明确网格员至少完成10件以上工作任务并及时上传平台,2023年截至目前全县采集上报案件数已达到125件;二是推进网格员工作待遇落实工作,强化奖惩考核机制。制定《闽侯县村(居)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员工作职责(送审稿)》、《闽侯县村(居)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员考核奖惩办法(修订稿)》形成《关于闽侯县村(居)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工作相关事宜的请示》送至县政府,提请县政府专题会研究。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

  一是中心组学习情况报送不及时。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及时汇总学习情况并报送县委组织部;二是深入挖掘本系统及服务对象中的身边好人、道德模范并向县文明办推荐;三是加强学习教育,不定期召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干部年终考核相挂钩,与评先评优相挂钩,并与干部职工签订交通文明承诺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关于“点题整治”长效机制建立仍需完善的问题

  一是“互联网+明厨亮灶”力度不够、办法不多。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我局已积极协调申请“互联网+明厨亮灶”帮扶补助,但因县财政较为紧张,目前相关帮扶资金仍在努力协调申请中;多次与电信、移动等运营商开展沟通协商,目前已争取到较优惠的“互联网+明厨亮灶”套餐费用(移动26元/月,100M宽带,包安装、设备费用);2023年5月8日,在闽侯县万家广场组织该商圈相关餐饮商户开展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现场会,推进重点商圈明厨亮灶覆盖工作。

  二是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够有力。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福州启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为高校学生提供面向成人的考公、考研培训;福建深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为高校学生提供面向成人的教师考试(艺术类)培训。这两个机构均非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非校外培训机构“点题整治”专项行动的整治对象。自2021年开展两个“行动以来”,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78人次,立案查处培训机构违法案件6起,罚没金额总计10.6167万元;2022年5月已全面实现辖区内32家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目前:7家学科类培训机构选择继续从事学科类培训,已全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18家培训机构选择从事艺术类培训,其中12家机构登记为民办非企业,6家机构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由原来的学科类培训变更为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7家培训机构注销营业执照,终止经营);依托12345、12315等平台,有诉必应,高效解决有关校外培训机构各类投诉举报件;积极宣传,强化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在食品安全、合同使用、广告宣传以及执行价格上更加规范。今后,我局将密切配合教育、文旅、人社等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加强监管,共享监管信息,协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持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同时依法做好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登记和广告、宣传、价格、格式合同、食品方面的日常监管。持续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广告、宣传、价格、格式合同、食品方面的日常监管;另外还要加强投诉举报处置和违法查处,并及时通报教育、文旅、人社等主管部门。

  2.关于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互联网监管体系亟待健全。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根据省市局有关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我局于2023年1月制定了《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局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指导意见的通知》,积极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同时发挥国家总局网络交易监测五级贯通系统平台作用,及时分发、核查处置有关问题线索工作。今年以来,通过国家总局网络交易监测五级贯通系统平台及时分发、核查处置32条问题线索,立案查处1起。

  二是整治外卖平台问题不够深入。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监管工作。2022年5月,我局对饿了么、美团两家外卖平台闽侯区域负责人组织开展行政约谈,要求美团、饿了么平台严格履行审核义务,督促其严格落实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加强入驻商家资质审查,不得上架不具备入网经营资质的商户,同时做好相关信息公示。 2023年4月,我局再次对饿了么、美团两家外卖平台闽侯区域负责人组织开展行政约谈。今后,我局将持续开展行政约谈,督促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大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力度,严查不合格食品。制定2023年县级监督抽检方案,把网络餐饮作为社会餐饮抽检主要对象,计划抽检400批次。三是进一步强化社会共治,及时梳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拓宽案源线索渠道,严查网络餐饮违法经营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大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监管力度,强化案件查办,严查无证经营、采购经营不合格食品、现场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商家。2023年以来累计线下摸排、检查网络餐饮服务经营单位485家次,立案查处超范围经营、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料等网络餐饮相关案件5起。

  3.关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一是治理“餐桌污染”不深不严。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两起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市场监管部门、疾控中心及教育等相关部门均在第一时间对事件开展调查处置工作。综合现场检查情况和实验室检测报告,两起事件均未认定为食物中毒事件。两起事件虽然不是食品中毒事件,但提醒我们要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近期,我局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无集体用餐配送资质违法配餐专项整治、餐饮环节超范围经营整治等专项行动,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同时指导供校企业健全完善自身食品安全应急预案。2023年以来,累计摸排、检查餐饮服务经营单位1042家次,立案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料等案件10起,端掉无证配餐窝点1个。下一阶段,我局将结合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推进工作,织密食品安全防护网,提高监管效能,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是房地产“捆绑销售”处置不力,信访投诉突出。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保持。一是组织开展对房地产行业使用的合同格式条款情况检查,重点对经营者提供使用的合同文本、宣传手册、店堂告示等内容进行检查,要求经营者所制作的格式条款中不准含有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行为。同时,向房地产企业大力宣传《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房地产企业在制定格式合同时能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条款公平公正。二是制定《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组织各乡镇基层市场监管所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强化房地产市场反垄断检查工作力度,持续关注我县房地产领域捆绑销售有关情况,及时辨明涉事房地产商是否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交易条件,如有发现第一时间将搜集到的有关线索上报上级反垄断执法机构。四是要求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做好明码标价。

  三是药品满意率逐年下降。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照市局下发的《药品安全满意率评价指标考核方案》,及时分解细化科、所、队工作任务。二是强化安全用药知识宣传。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药品宣传月”等为重点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用药相关理念和使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2023年3月15日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闽都民俗园开展“两品一械”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拉横幅、摆放展台、分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消费者进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警示消费者谨慎对待药品广告宣传,提醒消费者消除药品使用误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安全用药意识。活动期间,共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彩页共计220余份,接受咨询、答疑38人次。三是加强监管人员培训,通过开展药品法治云课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等多种培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两品一械业务监管能力。2023年3月7日,我局组织相关科室和各市场所药品监管人员参加由省药监局举办的2023年第一期药品法治云课堂,进一步提升我我药品监管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提高执法队伍法治素养。2023年3月28日,我局组织召开了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培训班,邀请福建省药品审评与监测评价中心张纾和沈晓华两位老师为我县相关医疗机构监测人员、药品科和基层所相关工作人员授课。闽侯县医院、闽侯县人民医院等17家医疗机构和县市监局有关工作人员共计30余人参加培训。不仅增强了大家对“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有效促进“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的规范、科学开展,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为保障我县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是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多项药品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以来我局开展了落实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工作、 2023 年省级和市级药品化妆品监督抽验计划工作、2023年闽侯县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等整治行动,已完成省级药品抽检任务共29批次,市级药品抽检任务目前正在有序开展中。2023年以来我局共查办药品违法案件8起,目前均在立案调查中。

  4.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的问题

  一是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报销不规范。二是无依据发放加班补贴。三是伙食费支出不规范。四是培训费支出不符合规定。五是各类活动经费支出不符合规定。六是支出审核把关不严,各类票据要素不全。七是现金管理不规范。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健全出差审批制度,严格把关差旅报销手续。我局于2023年3月15日制定了《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差审批制度》,对于巡察发现的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已由相关责任人退缴到国库收付中心。二是立止叫停发放加班费。我局从2022年7月起已不再对临聘人员和劳务人员发放加班补贴。经2023年3月局务会研究决定不再发放临聘人员和劳务人员加班费。三是加强伙食费支出审核,严格审核相关票据,不再开支春节等节假日值班伙食补助。四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组织财务人员重新学习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报销管理办法及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办法,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技能。今后严格把关各项支出,认真审核各类票据,避免票据要素不全、支出不符合规定现象再次发生。五是规范现金管理。2021年6月起我局伙食费个人支出已采取从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临聘人员工资中代扣的方式。

  5.关于工程项目招标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各所和业务科室学习培训《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二是在进行招标时严格执行县政府《关于完善部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侯政办(2016)205号],严格进行招标企业资质筛选,选择符合资质的企业。三是根据我局实际,结合县政府相关规定制定了《闽侯县市场监管局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项目招标流程。

  6.关于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要求整改落实。从2023年3月份开始不再从“市场监管及商品检测经费”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中开支日常支出。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组织财务人员重新学习了各类专项资金的预算批复文件,今后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实的问题

  一是管党治党“宽松软”压力传导向基层延伸不够到位。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分解,压力传导向基层。2023年4月份,我局召开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会议,陈世增局长传达全国、省、市、县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2023年工作。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郑崇和带领大家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并对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其他有关工作进行强调和节前廉洁提醒。参会人员层层签订了《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基层第一线延伸,明确任务分解,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党组成员不定期下沉挂点所督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制定季度考核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

  二是效能管理较松懈,效能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保持。根据巡察组的意见,我局进一步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开展不定期抽查及通报,加强机关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强化效能建设。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局机关效能工作推进会,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整改,转变作风、树牢新风。二是开展效能督查。对局机关司机因工作性质未录入考勤机这一现象立即整改,于1月6日全部录入考勤机。并于3月17、3月24日、4月4日开展机关效能监管督查,检查落实请销假制度情况、上班工作纪律及是否存在迟到早退现象,并对发现的问题及请假情况进行及时通报。同时每个月公示一次干部职工的考勤情况。

  2.关于监督执纪力度有所不足的问题

  一是廉政谈话浮于表面。二是廉政教育形式比较单一。三是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聚焦被监督单位职能职责,突出监督重点,通过列席“三重一大”会议强化日常监督。今年以来,驻局纪检组参加局党组会议1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指导完善整改方案,会同研究整改工作,督促推进整改落实,对“三重一大”事项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时提醒督促落实。二是坚持关口再前移,通过廉政党课、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强化源头管控,注重靶向施策。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进一步夯实队伍清正廉洁思想基础,提高队伍拒腐防变能力。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做实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治。2023年4月,组织召开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上,驻局纪检组以案释纪通报学习中纪委发布的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并进行五一节前廉洁教育提醒,同时还组织收看廉政警示教育片《永远吹冲锋号》,充分发挥好反面典型警示警醒作用,深刻吸取教训,夯实警示教育工作成效。三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在第一、第二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把提醒谈话作为强化抓早抓小效果的有力举措,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底线思维、强化廉洁意识、涵养作风操守。2023年以来,驻局纪检组加强日常监督,督促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基层所、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32人次,正在处置问题线索2起,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3.关于党组议事制度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党组议事重点不突出,一些重要事项无议事过程。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工作制度,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各项重点工作中去。对人事等重要事项记录研究议事过程,体现党组成员个人意见或建议,主要领导坚持末位发言制度,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二是完善学习会议记录,详细记录每项议题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意见和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

  二是各类会议记录不规范。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学习《闽侯县党委机关会议记录规范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侯委办[2018]102号文件规定规范记录,补充完整会议记录中遗漏信息;二是规范记录要求,杜绝会议记录本留有空页、以粘贴打印文件替代记录等现象的发生。

  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基层一线干部配备不到位。二是专业执法人员紧缺。三是临聘人员招收不规范。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优化机关内部管理,精局强所,于2023年4月出台了《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所挂钩联系工作制度》,对人员进行了优化组合,提升了执法效能,缓解了人员配备不足的矛盾,凝聚了工作合力,推动了任务落实。 二是每年新招录人员向基层所岗位倾斜,向执法类岗位倾斜。2023年我局招录的5名公务员中,有3名是面向基层所的岗位,5个岗位中法律、机械、食品专业的占了3名。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专业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水平。三是进一步规范临聘人员招聘制度和公示制度。2019-2022年,临聘人别因退休、辞职等原因陆续离开我局,累计人数为18名。为及时填补这些岗位的空缺,我局工作人员曾专程到闽侯县人社局咨询通过县利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收临聘人员的相关流程及条件,并征求县人社局对我局招收临聘人员的意见建议。县人社局给出的回复是利民公司只对经县政府同意招聘的大批量临聘人员进行招收工作,各乡镇、科局因原临聘人员退休、辞职等原因产生的零星岗位,由各单位自行招收增补。由于我局辞职的临聘人员多为基层所及窗口工作人员,为保证市场监管工作的正常运转,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因临聘人员辞职、退休或辞退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自行招收。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侯清办相关文件精神落实临聘人员的招聘、管理等。

  5.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局机关党务公开栏未及时清理、更新。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安排专人定期及时规范张贴更新、清理党务公开栏;二是制定学习计划、将每次的学习的课件、照片归档,专人专职认真做好三会一课的学习记录;三是丰富组织生活,力争每月开展一次党日活动,做好党日活动的登记,将每次的党日活动拍照归档;四是认真组织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研讨,要求参加人员认真认真撰写并提交心得体会。五是认真制定年度党员发展计划,2022年一支部发展2位同志为发展对象,2023年一支部将发展2位同志为预备党员,2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二支部计划发展1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6.关于保密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涉密人员管理不够严格。二是涉密文件管理不规范。三是计算机管理不到位。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加强保密组织机构建设,加大保密工作领导职责制落实力度,已调整、充实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明确保密员及其他涉密人员;二是强化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管。对所有密件登记密级保管年限,完善传阅记录,传阅单做好领导传阅签名;规范涉密文件制作过程,已对涉密文件定密审核意进行签字,并对制作份数标注。三是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已对存在问题的计算机,按保密要求进行了清理和删除。建立涉密计算机介质台帐,并在保密机粘贴相关保密提醒。同时将安装“三合一”防护系统纳入我局今年工作计划,待我县今年开展国产化安可替代工作后,进行替换安装。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工作人员保密行为,不断强化工作人员保密意识,努力提高保密工作软硬件保障水平,切实将保密工作落实到各项工作的实际中去。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大队伍监管能力培训。着重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能力,按计划开展食品监管业务知识培训,并多派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监管水平。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结合食品安全“守查保”,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以年度风险等级为依据,分级分类开展监督检查。根据风险评级ABCD四个等级落实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相应的检查频次,完成对生产企业日常监管覆盖要求。利用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及时发现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及食品添加剂隐患来源,制订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排查食品生产领域食品安全风险,着力消除各类风险隐患。三是监督主体落实责任。督促食品生产企业重视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将自查落到实处,真正起到发现问题、规范生产、提升管理的作用。利用“食安员抽考APP”,引导从业人员参加线上培训和考试,实现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考试覆盖率达到100%,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100%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四是健全“溯源体系”建设。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推进食品电子追溯系统应用。企业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溯源管理,做好进货查验记录台账、原辅料使用记录台账、销售台账等记录。实现企业从原料进货、原料检验到半成品生产、半成品检验、产品生产、产品检验直到市场的全过程记录。五是组织做好专项检查。组织开展食用油,肉制品,校园周边,农村食品,重点企业回头看等重点品种、重点领域的食品专项检查,聚焦薄弱环节,实施精准精细监管,压实、做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六是加强企业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充分发挥食品监督抽检导向作用,盯紧重点领域、高风险品种,督促生产者深入查找不合格食品产生原因,并对原因合理性、准确性进行评估分析,防止食品生产者避重就轻,隐瞒隐患。根据立案调查情况,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多批次不合格的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二是关于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弱化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设置企业开办服务专区,提高办事效率。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将企开办环节精简为企业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3个环节。同时通过“零延时”刻章服务,“一站式”办理发票申领和“五险一金”登记,全面实行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工作小时内,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定期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积极参加省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工作效率。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提升窗口形象。以开展闽侯县“好办事”活动为契机,加大宗旨意识教育,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强化服务意识,遵守服务规范,严守工作纪律,自觉遵守中心各项规定,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经过整改,窗口人员业务水平提升,办事效率提高,服务态度良好。截止2023年4月30日,我局共登记新设立市场主体6864户。

  三是关于基层队伍配置缺乏合理规划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与县编办、县人社局进行沟通协调,进一步理顺人员编制关系,申请招录2023年度新公务员和事业人员;二是招录人员向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法律等专业倾斜。三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干部队伍现状,争取县领导对市场监管系统的关心和支持,力争基层队伍人员配备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纲要的要求;四是加强对现有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一是关于专项资金未能专款专用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要求整改落实。从2023年3月份开始不再从“市场监管及商品检测经费”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中开支日常支出。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组织财务人员重新学习了各类专项资金的预算批复文件,今后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二是关于支出审核及支付控制手续不全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组织财务人员重新学习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报销管理办法及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办法,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技能。二是严格把关各项支出。认真审核各类票据,避免票据要素不全、支出不符合规定现象再次发生。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县委巡察工作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局党组将继续强化整改意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和运用巡察整改成果。

  (一)强化党的领导,夯实整改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持之以恒用力抓好整改工作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不断夯实整改责任。

  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工作制度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反思问题根源,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我局相继制定了《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差审批制度》、《闽侯县市场监管局采购管理制度》、《中共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所挂钩联系工作制度》、《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密工作制度汇编》等规章制度,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三)巩固整改成果提升工作成效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闽侯县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1—22981554;

  通信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西大道100号,邮政编码:350100;

  电子邮箱:mhscrjk@163.com。                        

     

  中共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