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闽侯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5-04-07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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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于 2025 年 3 月 3 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  《行政处罚告知书》(侯市监上罚告〔2025〕4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期限为三十日,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闽侯县上街镇工贸路139号(上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侯市监上罚告〔2025〕4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处罚告知书》(侯市监上罚告〔2025〕4号)

 

联系人:  许强   联系电话: 0591-22883135

联系地址:   闽侯县上街镇工贸路139号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