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综合楼、学生宿舍(2座)项目(含校门门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施工图变更)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5-04-25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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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开发建设的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综合楼、学生宿舍(2座)项目(含校门门卫)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

  我局于2024年06月28日核发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350121202400077号)。因教学使用及施工图深化设计要求,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向我局申请在不改变原审批指标的情况下对项目总平面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综合楼地下室因充电车位增加防火单元,加设送风机房,局部设备用房上方加设检修夹层(因泵房上方有卫生间与电缆不应穿越送风机房)。

  2.综合楼四层东侧办公区域平面局部调整。

  3.D、E学生公寓4~6层层高增加100mm,规划高度H2由原先22.600m调整为22.900m。

  4.D、E学生公寓正负零标高由24.900m调整为23.800m,室外标高24.600m调整为23.500m,北面道路标高相应降低调整。

  5.D、E学生公寓因规范要求于各层走廊东侧增设一部电梯,立面相应调整修改。

  6.D、E学生公寓一层平面图中增设发电机房。

  7.D、E学生公寓宿舍卫生间外窗遮阳不满足规范要求,增加装饰线条,立面相应调整修改。

  8.D、E学生公寓各层南向阳台外侧增设一个室外空调机位,立面相应调整修改。

  9.D、E学生公寓南立面空调位百叶1~5层通长设置,根据实际深化设计每层楼层处有楼层梁横向贯穿,立面百叶改成每层分段设置。

  调整后的规划方案建筑间距、退让、日照、建筑高度、立面效果、平面功能布局及经济技术指标等满足土地合同、规划条件、地块控规、省市相关技术规定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该项目的调整情况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12日。公示地点: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综合楼、学生宿舍(2座)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邮编:350100)。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981316,地址: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4层资规局法规科,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