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成亿丰工艺品有限公司等369家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连续两年以上未报送年度报告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一案,已调查终结,我局拟依法吊销你单位营业执照。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现采用公告的方式告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1.闽侯县成亿丰工艺品有限公司等369家企业名单
2.《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侯市监信罚告〔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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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西大道100号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