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1月份闽侯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及应对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18-12-13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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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1月份事故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1-11月份,全县(含高新区道路运输)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2起,同比减少25起,下降43.9%;死亡9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35.7%;受伤32人,同比减少18人,下降36%。其中工矿商贸事故3起,死亡3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9起,死亡6人,受伤32人。其中11月份,全县(含高新区道路运输)共发生安全事故3起、受伤3人,均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

、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要全面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进一步深入摸排风险,整治隐患。要督促有关企业强化自查自纠,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和安全隐患,逐一明确责任人,落实管控措施。凡是风险管控措施不完善、不到位的,要立即组织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用相关设备;无法保障生产安全的,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二要抓好重大安全隐患点整治。按照福州市印发了第四批市级重大安全隐患点(30个)监管责任清单要求,抓紧制定具体的监管整治方案,认真组织整改,按照既定方案与时限进度组织好隐患点整治和日常防控工作。

三要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要加强重点车辆管控。交通、交警、旅游等部门要突出农村、山区、风景区道路等,强化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危货运输车、重型货车、渣土车等重点车辆管控,严厉打击和整治非法营运以及车辆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行为要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交通、渔业等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多起水上险情、事故的教训,突出冬季大风等恶劣天气预警预防,严格落实恶劣天气禁限航相关规定,加强水上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海砂整治专项行动,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切实把防范措施落细落实。要加强烟花爆竹旺季监管。认真总结去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科学合理制定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严格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和大型焰火活动的审批,全覆盖检查烟花爆竹仓库和零售网点,严厉查处违法运输、储存、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以及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要切实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持续深入开展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及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综合治理,加强对酒店宾馆、养老院、群租房、网吧、电影院、歌舞厅和“三合一”等场所风险摸排与隐患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