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县城第一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现场选房方案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5-07-03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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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县城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工作顺利实施,根据《闽侯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关于县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精神,结合县城公共租赁住房住房的房源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选房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的原则,严格政策,明确条件,认真审查,稳妥操作,有序进行。

二、通知现场选房有关事宜

以电话通知的形式分批通知92名正承租人现场选房有关事宜,请承租人到现场选房。

四、选房地点:县城经济适用住房二期配建廉租房项目现场。位于昙石永辉超市西侧。

五、选房时间:2015年7月2日

六、参加人员:

主持人:林建武(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副经理) 

(一)县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抽签领导小组成员。

(一)县公证处2名公证员。

(二)县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人员。

(二)现场维持纪律保安5人。

(三)县城公共租赁住房92名承租人。

七、选房方法及流程:

(一)主持人宣布选房办法及现场纪律,发放方案说明;

(二)主持人按照选房顺序号逐一宣读选房顺序号及姓名,点到的承租人出示其身份证、选房号码单,经工作人员同志核实后,报出所选公共租赁住房的幢号、房间号。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人员在房源清单表中当场记录,并由承租人签字确认。同时,在上墙公布的房源清单表中标注该套房已被选。承租人委托他人选房的,被委托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选房号码单。

(三)每个承租人的选房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超时未选的,押后到最后选择。承租人未到现场,也未委托他人选房的,视为弃权,取消承租资格。

(四)选房结果由承租人现场签字确认。

(五)县公证处公证员至公证词。

(六)注意事项

建议各承租人在选房过程中,及时关注房源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选房意向,以免正式选房时措手不及,延误时间。

八、参加选房工作人员安排及分工

(一)后勤保障接待组(5人,设一名负责人)

1、前期负责准备好选房现场的布置、扩音设备、桌牌、桌椅、隔离带、工作牌、保安等抽签选房所需的物品及其他后勤保障。

2、安排接待相关人员。

3、负责全程摄像及其他后勤工作。

(二)引导组(共9人。负责人1人,工作人员3人,保安5人)

1、负责引导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办理相关手续;

2、做好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3、维持抽签选房现场排房工作秩序;

4、具体负责现场叫号,通知承租人按顺序选房。

(三)选房组(共6人,设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5名)

负责落实承租人在《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结果签字单》上签字确认。

(四)咨询协调组(共3人,设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2名)

1、负责受理承租人的咨询投诉,协调处理承租人选房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2、对如何办理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手续及调换房等进行指导和解释工作。

(五)安全保卫组:保安人员5人。

(六)摄像1名。

十、监督管理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行政监督和法律监督。

(二)现场全程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监察局参加监督。

(三)按照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将分配过程信息在分配程序节点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闽侯县政府网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