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县城第三批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号抽签暨现场选房方案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5-12-0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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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县城公共租赁住房抽签工作顺利实施,根据《闽侯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关于县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精神,结合县城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抽签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的原则,严格政策,明确条件,认真审查,稳妥操作,有序进行。

二、基本情况

(一)符合租赁条件的申请对象

经甘蔗街道受理审核、公示,县房管所及县民政局复核,并经县级联席会议对审查程序进行审议、认定,经公示无异议,共46户申请对象符合县城第一批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

(二)县城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

闽侯县城第一批次公共租赁住房位于县城新区甘蔗街道38米大道南侧,榕洲路东侧, 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共144套,其中3#楼124套,6#楼6套,7#楼14套,每套建筑面积约为50㎡,租金为5元每平方米。

三、通知正式申请人有关事宜

于正式抽签5天前以电话通知和在闽侯县政府网进行公示通知的形式通知46名承租人选房号抽签有关事宜,请承租人到现场参加抽签及现场选房。

四、抽签选房地点:滨江苑B区项目现场。

五、抽签选房时间:2015年12月11日上午8:30

六、参加人员:

主持人:林建武 

(一)闽侯县公证处2名公证员。

(二)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监察局各一位领导。

(三)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人员。

(四)县电视台及县乡音社记者。

(五)所有县城公共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承租人。

七、抽签方法及流程(此次抽签,设一个抽签选房箱)

(一)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宣布现场纪律。

(二)现场监督人员(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监察局及公证员)查验抽签箱,并向承租人展示。

(三)主持人逐一宣读46个抽签顺序号,工作人员展示标有相应号码的乒乓球后逐一投入抽签箱。

(四)主持人按照46个承租人抽签顺序号逐一宣读承租人姓名,点到的承租人上台,出示其身份证及抽签顺序号,经工作人员核实后,自行从抽签箱抽取出自己的选房号。委托他人抽签的,被委托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若承租人未到现场、也未委托他人,或不能出示身份证,则由工作人员代为抽签。每抽取一名,由工作人员报出选房号,主持人宣读,工作人员当场记录,同时,当场填写《闽侯县县城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顺序号码单》,由承租人领取。

(五)县公证处公证员当场致公证词。

(六)抽签结果由公证处公证员现场签字确认。

(七)选房号抽签后组织承租人看房。

八、选房方法及流程:

(一)主持人宣布选房办法及现场纪律,发放方案说明;

(二)主持人按照选房顺序号逐一宣读选房顺序号及姓名,点到的承租人出示其身份证、选房号码单,经工作人员同志核实后,报出所选公共租赁住房的幢号、房间号。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人员在房源清单表中当场记录,并由承租人签字确认。同时,在上墙公布的房源清单表中标注该套房已被选。承租人委托他人选房的,被委托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选房号码单。

(三)每个承租人的选房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超时未选的,押后到最后选择。承租人未到现场,也未委托他人选房的,视为弃权,取消承租资格。

(四)选房结果由承租人现场签字确认。

(五)注意事项

建议各承租人在选房过程中,及时关注房源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选房意向,以免正式选房时措手不及,延误时间。

九、参加抽签选房工作人员安排及分工

(一)后勤保障接待组

1、前期负责准备好抽签现场的布置、扩音设备、桌牌、桌椅、隔离带、工作牌、保安等抽签所需的物品及其他后勤保障。

2、安排接待所邀请的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公证处公证员及其他人员。

(二)引导组

1、负责引导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办理相关手续;

2、做好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3、维持抽签现场抽签工作秩序;

4、具体负责现场叫号,通知承租人按顺序抽签选房。

(三)抽签组

1、2名同志负责监督抽签箱,防止抽签顺序号被申请人遗漏或多拿;

2、4名同志负责落实承租人在《公共租赁住房抽签结果签字单》上签字、并确认所抽取的顺序号;

(四)咨询协调组

1、负责受理承租人的咨询投诉,协调处理承租人抽签选房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2、对如何办理租赁手续及调换房等进行指导和解释工作。

(五)安全保卫组 保安人员2人,负责维护抽签选房现场秩序及安全。

十、监督管理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行政监督和法律监督。

(二)现场全程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监察局参加监督。

(三)按照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将分配过程信息在分配程序节点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闽侯县政府网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