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闽侯县公共租赁住房拟登记保障资格申请人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1-04-30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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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年闽侯县公共租赁住房拟登记保障资格申请人的公示

 

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配租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侯政文〔2013〕190号)和《闽侯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侯政文〔2013〕191号)的规定,现将经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初审及公示,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及县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认定,并经保障性住房县级联席会议对审查程序进行审议,拟登记保障资格的66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5月1日起共计15日。对申请人的保障资格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向申请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我局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保障资格。

 

举报电话:

1、鸿尾乡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22971130

2、荆溪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22197721

3、甘蔗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22062825

4、廷坪乡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22189288

5、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91-22065519

 

附件:2021年闽侯县公租房拟登记保障资格申请人公示名单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30日